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手术后止痛、癌症痛、急性外伤痛。亦可用于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等内脏平滑肌绞痛,局部麻醉、针麻等麻醉辅助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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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奈福泮。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瑞匹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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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万和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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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987 |
国药准字J2016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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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手术后止痛、癌症痛、急性外伤痛。亦可用于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等内脏平滑肌绞痛,局部麻醉、针麻等麻醉辅助用药。 |
阿瑞匹坦胶囊与其它止吐药物联合给药,适用于预防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的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参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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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奈福泮片:口服,一次20-60mg,一日60-180mg。 盐酸奈福泮注射液:肌注或静注:一次20mg,必要时每3-4小时一次。 注射用盐酸奈福泮: 缓慢静脉滴注,常用量一次20mg,必要时每3-4小时一次,或遵医嘱、滴注时患者应躺下,滴注完后15分钟方可起身。 |
本品的剂型为口服胶囊。在阿瑞匹坦胶囊与一种糖皮质激素和一种5-HT3拮抗剂联合治疗方案中,本品给药3天。在开始治疗前需仔细阅读5-HT3拮抗剂的说明书。本品的推荐剂量是在化疗前1小时口服125mg(第1天),在第2和第3天早晨每天一次口服8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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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心血管疾病、心肌梗死或惊厥者禁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者禁用;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在大约6500名患者中对阿瑞匹坦的总体安全性进行了评估。高度致吐性化疗(HEC)国内临床试验在接受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HEC)的中国患者中开展了一项随机对照的临床研究,在该研究中412名患者在化疗第1周期接受了阿瑞匹坦的治疗,其中240名患者继续进入第2阶段的化疗。阿瑞匹坦联合格拉司琼和地塞米松(阿瑞匹坦治疗组)给药方案的总体耐受性良好。临床中出现的主要不良事件为轻度到中度。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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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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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在孕妇中进行充分和对照良好的研究。只有当对母亲和胎儿的潜在收益超过潜在风险时,才可在妊娠期间使用阿瑞匹坦。 阿瑞匹坦可以分泌到大鼠的乳汁中。尚不清楚本品是否可以分泌到人的乳汁中。由于许多药物可分泌到人乳汁中,并且本品对接受哺乳的婴儿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因此,必须根据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药物治疗。儿童用药:在儿童中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在临床研究中,老年人(年龄>65岁)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与较年轻患者(<65岁)相当。因此,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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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手术后止痛、癌症痛、急性外伤痛。亦可用于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等内脏平滑肌绞痛,局部麻醉、针麻等麻醉辅助用药。 |
阿瑞匹坦胶囊与其它止吐药物联合给药,适用于预防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的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参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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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有心绞痛、心动过速、癫痫发作、神经刺激症状、呼吸抑制、尿潴留、呼吸异常、瞌睡、恶心、出汗、头晕、头痛等,但一般持续时间不长,偶见口干、眩晕、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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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中风病史者、青光眼、尿潴留和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服用三环类抗抑郁药物者慎用 3、因本品可引起嗜睡,所以驾驶者和机械操作者慎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的影响尚不明确,由于乳汁中的药物浓度与血浆中的浓度相当,故哺乳期妇女使用应遵医嘱。 5、儿童用药:尚缺乏本品儿童用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资料。 6、老年用药:尚缺乏本品老年患者用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资料。 7、药物过量:本品过量可引起兴奋,宜用安定解救,并用常规支持疗法。 |
本品是一种剂量依赖性 CYP3A4抑制剂,在主要通过CYP3A4代谢的药物的患者中联用时必须慎用;某些化疗药物是通过CYP3A4代谢的(参见药物相互作用)。阿瑞匹坦125 mg/80 mg疗法对CYP3A4的中度抑制作用可使这些同时服用药物的血药浓度升高(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与华法林同时使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的国际标准化比率(INR)明显降低。需要长期服用华法林治疗的患者,在每个化疗周期开始使用本品的3天给药方案后的两周时间内,特别是在第7-10天,应该密切监测INR(见“药物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