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手术后止痛、癌症痛、急性外伤痛。亦可用于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等内脏平滑肌绞痛,局部麻醉、针麻等麻醉辅助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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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奈福泮。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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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万和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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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987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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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手术后止痛、癌症痛、急性外伤痛。亦可用于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等内脏平滑肌绞痛,局部麻醉、针麻等麻醉辅助用药。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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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奈福泮片:口服,一次20-60mg,一日60-180mg。 盐酸奈福泮注射液:肌注或静注:一次20mg,必要时每3-4小时一次。 注射用盐酸奈福泮: 缓慢静脉滴注,常用量一次20mg,必要时每3-4小时一次,或遵医嘱、滴注时患者应躺下,滴注完后15分钟方可起身。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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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心血管疾病、心肌梗死或惊厥者禁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者禁用;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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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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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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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手术后止痛、癌症痛、急性外伤痛。亦可用于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等内脏平滑肌绞痛,局部麻醉、针麻等麻醉辅助用药。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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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有心绞痛、心动过速、癫痫发作、神经刺激症状、呼吸抑制、尿潴留、呼吸异常、瞌睡、恶心、出汗、头晕、头痛等,但一般持续时间不长,偶见口干、眩晕、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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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中风病史者、青光眼、尿潴留和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服用三环类抗抑郁药物者慎用 3、因本品可引起嗜睡,所以驾驶者和机械操作者慎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的影响尚不明确,由于乳汁中的药物浓度与血浆中的浓度相当,故哺乳期妇女使用应遵医嘱。 5、儿童用药:尚缺乏本品儿童用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资料。 6、老年用药:尚缺乏本品老年患者用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资料。 7、药物过量:本品过量可引起兴奋,宜用安定解救,并用常规支持疗法。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