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维生素K缺乏引起的出血,如梗阻性黄疸、胆瘘、慢性腹泻等所致出血,香豆素类、水杨酸钠等所致的低凝血酶原血症,新生儿出血以及长期应用广谱抗生素所致的体内维生素K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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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K1。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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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万和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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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985 |
国药准字H43021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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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维生素K缺乏引起的出血,如梗阻性黄疸、胆瘘、慢性腹泻等所致出血,香豆素类、水杨酸钠等所致的低凝血酶原血症,新生儿出血以及长期应用广谱抗生素所致的体内维生素K缺乏。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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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维生素K1注射液: 1、低凝血酶原血症:肌内或深部皮下注射,每次10mg,每日1-2次,24小时内总量不超过40mg。 2、预防新生儿出血:可于分娩前12-24小时给母亲肌注或缓慢静注2-5mg。也可在新生儿出生后肌内或皮下注射0.5-1mg,8小时后可重复。 3、本品用于重症患者静注时,给药速度不应超过1mg/分。 维生素K1片: 口服。一次10m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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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梗阻性黄疸、小肠吸收不良所致腹泻等病例,禁止使用。 2、严重肝脏疾患或肝功不良者禁用。 3、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妊娠期妇女最好避免使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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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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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维生素K缺乏引起的出血,如梗阻性黄疸、胆瘘、慢性腹泻等所致出血,香豆素类、水杨酸钠等所致的低凝血酶原血症,新生儿出血以及长期应用广谱抗生素所致的体内维生素K缺乏。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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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除个别病例有轻度一过性恶心或上腹部不适外,无明显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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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脏疾患或肝功能不全者、小肠吸收不良所致腹泻患者禁用。 2、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妊娠期妇女宜避免使用。 3、肝素引起出血倾向及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维生素K1治疗无效。 4、维生素K1安全性与注射方式密切相关:皮下注射较为安全,静脉注射、肌内注射可致包括死亡在内的严重不良反应,故尽可能避免采用静脉注射、肌内注射。只有当患者不能采用皮下注射,才考虑使用肌内注射、静脉注射给药方式。 5、静脉注射宜缓慢,给药速度不应超过1mg/min。 6、当患者因维生素K1依赖凝血因子缺乏发生严重出血时,应用本品后通常不即刻起效,可先静脉输注凝血酶原复合物、血浆或新鲜血。 7、新生儿出血症以维生素K1治疗较为合适,因为其他维生素K制剂易引起高胆红素血症和溶血,维生素K4有引起肝损害危险。但要注意新生儿可能出现高胆红素血症、黄疸和溶血性贫血。 8、肝功能损伤时,维生素K的疗效不明显凝血酶原时间极少恢复正常,如盲目大量使用维生素K1,反易加重肝脏损害。 9、用于纠正口服抗凝血药引起的低凝血酶原血症时,应先用最小有效量,通过凝血酶原时间测定再调整;过多的维生素K1可影响以后的抗凝治疗。 10、口服抗凝血药如双香豆素类可干扰维生素K1代谢,两药同用作用相互抵消。大剂量水杨酸、硫糖铝、磺胺类、奎尼丁、考来烯胺等可影响维生素K1效应。 11、本品应避免冻结。如有油滴析出或分层则不宜使用,但可在避光条件下加热至70-80℃,振摇使其自然冷却,如澄明度正常则仍可继续使用。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