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由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包括皮肤软组织感染、呼吸道感染、妇科感染、腹腔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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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龙胆、芦荟、熟大黄、黄芩、青黛、天南星(矾炙)、木香、青皮(醋炙)、陈皮、当归、栀子(姜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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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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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001 |
国药准字Z2202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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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由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包括皮肤软组织感染、呼吸道感染、妇科感染、腹腔感染等。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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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每次150300毫克,一日34次;静脉滴注,每次0.61.2克,一日23次。儿童:口服,每次816毫克/公斤体重,一日34次;静脉滴注,每次1525毫克/公斤体重,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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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引起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偶见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罕见肝肾功能异常。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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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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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由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包括皮肤软组织感染、呼吸道感染、妇科感染、腹腔感染等。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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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可能引起假膜性肠炎;5. 与红霉素有交叉耐药性。 |
1. 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 阴虚火旺、肝火旺盛者慎用;3.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 服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