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利湿退黄。用于湿热黄疸,症见身黄、目黄、小便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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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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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蚌埠火鹤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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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302 |
国药准字H1094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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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利湿退黄。用于湿热黄疸,症见身黄、目黄、小便黄。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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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饭后服用。 |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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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服用该药可能引起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等。偶有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请遵医嘱使用,如出现严重不适,请及时就医。 |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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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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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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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解毒,利湿退黄。用于湿热黄疸,症见身黄、目黄、小便黄。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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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脾胃虚寒者慎用;2.忌食辛辣、油腻食物;3.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就医;4.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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