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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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氯沙坦钾。 |
阿德福韦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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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悦康凯悦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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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046 |
国药准字H2015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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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本品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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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本品可同其他抗高血压药物一起使用。 2、本品可与或不与食物同时服用。 3、对大多数病人,通常起始和维持剂量为每天一次50mg。治疗3至6周可达到最大降压效果。在部分病人中,剂量增加到每天一次100mg可产生进一步的降压作用。 4、对血管容量不足的病人(例如应用大剂量利尿剂治疗的病人),可考虑采用每天一次25mg的起始剂量(见注意事项)。 5、对老年病人或肾损害病人包括透析的病人,不必调整起始剂量。 6、对有肝功能损害病史的病人应考虑使用较低剂量(见注意事项)。 |
患者必须在有慢性乙型肝炎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用本品治疗。成人(18-65岁) 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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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一项480例中国HBeAg阳性的代偿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中进行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为期52周的研究,经研究者评估认为与药物有关的不良事件 :疲乏、胃肠道反应(腹部不适、上腹痛、腹泻、恶心、胃部不适)、鼻咽炎、头晕、皮疹、脱发、肝区痛、自发流产、失眠、实验室检查异常(ALT、CPK和ALP升高、中性粒细胞和白细胞减少),任何单个不良事件的总体发生率均≤ (smaller than or equal to) 2%。最常见的为疲乏。唯一的严重不良反应为1例自发流产。 在两项针对HBeAg阳性和阴性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的国际研究中,阿德福韦酯10mg和安慰剂组48周的疗程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相似。本品治疗组的患者中发生率≥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3%的所有与治疗相关的临床不良事件包括 :乏力、头痛、腹痛、恶心、胃肠胀气、腹泻和消化不良。阿德福韦酯10 mg组观察到的实验室结果异常的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但安慰剂组发生肝脏转氨酶升高的比率较高。 在研究437和438研究中,患者分别接受阿德福韦酯10 mg和安慰剂,疗程48周。在延长期的治疗中,492例患者接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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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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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本品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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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临床试验发现本品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轻微且短暂,一般不需终止治疗。应用本品总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安慰剂类似。在对原发性高血压的临床对照研究中,发生率≥1%,与药物有关、发生率比安慰剂高的唯一不良反应是头晕。另外,不足1%的患者发生与剂量有关的体位性低血压。尽管皮疹在对照临床试验中的发生率较安慰剂低,但也有个别报导。在这些原发性高血压的临床双盲对照研究中,应用本品后,不论是否与药物有关,发生率在1%及以上的不良反应有: (1)全身:腹痛、乏力/疲劳、胸痛、水肿/肿胀。 (2)心血管系统:心悸、心动过速。 (3)消化系统:腹泻、消化不良、恶心。 (4)肌肉骨骼系统:悲痛、肌肉筋挛。 (5)神经/精神系统:头晕、头痛、失眠。 (6)呼吸系统:咳嗽、鼻充血、咽炎、窦性失调、上呼吸道感染。 2、除上述不良事件外,临床研究中至少两个患者/受试者使用氯沙坦后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或发生率<1%的其他不良事件如下,不能确定这些事件是否与氯沙坦有因果关系: (1)全身:面部浮肿、发烧、体位性低血压、昏厥。 (2)心血管系统:心绞痛、二度房室传导阻滞、心血管意外、低血压、心肌梗塞、心律不齐包括心房颤动、心悸、窦性心动过缓、心动过速、窦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 (3)消化系统:食欲减退、便秘、牙痛、口干、胃肠胀气、胃炎、呕吐。 (4)血液系统:贫血。 (5)代谢:痛风。 (6)骨骼肌肉系统:臂痛、髋部疼痛、关节肿胀、膝痛、骨骼肌肉痛、肩痛、僵硬、关节痛、关节炎、纤维肌痛、肌无力。 (7)神经/精神系统:焦虑、焦虑症、共济失调、意识模糊、抑郁、梦异常、感觉迟钝、性欲降低、记忆力减退、偏头痛、神经过敏、感觉异常、外周神经病、恐惧症、睡眠异常、嗜睡、震颤、眩晕。 (8)呼吸系统:呼吸困难、支气管炎、咽部不适、鼻出血、鼻炎、呼吸系统充血。 (9)皮肤:脱发、皮炎、皮肤干燥、瘀癍、红癍、潮红、光敏感、掻痒、皮疹、出汗、荨麻疹。 (10)特殊感觉:视力模糊、眼睛烧灼感和刺痛感、结膜炎、味觉错倒、耳鸣、视敏度下降。 (11)泌尿生殖系统:阳痿、夜尿症、尿频、尿路感染。 3、在高血压伴左心室肥厚患者中进行的一项对照临床试验中,本品通常可很好耐受,最常见与药物有关的不良反应是头晕、乏力/疲乏和眩晕。 4、在LIFE研究中,在基线时无糖尿病的患者中,氯沙坦钾组新发生糖尿病的发生率较阿替洛尔组低(分别为242位比320位,p<0.001)。因为本研究中无安慰剂组,还不清楚此结果是代表了氯沙坦钾的益处,或阿替洛尔的不良反应。 5、在2型糖尿病伴蛋白尿患者中进行的一项对照临床试验中,本品通常可很好耐受。最常见的与药物有关的不良反应是乏力/疲劳,头晕,低血压和高钾血症。 6、本品上市后已报告的其它不良反应包括: (1)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包括导致气道阻塞的喉及声门肿胀,及/或面、唇、咽和/或舌肿胀)在极少数服用氯沙坦治疗的患者中有报道。其中部分患者以前曾因服用包括ACE抑制剂在内的其他药物而发生过血管性水肿。脉管炎,包括亨诺克-舍恩莱因(亨-舍二氏)紫癜已有极少报道: (2)胃肠道反应:肝炎(少有报道)、肝功能异常。 (3)血液系统:贫血。 (4)肌肉骨骼系统:肌痛。 (5)神经/精神系统:偏头痛、癫痫大发作。 (6)呼吸系统:咳嗽。 (7)皮肤:荨麻疹、瘙痒。 (8)高钾血症和低钠血症已有报道。 (9)国内有一例与药物有关的不明原因死亡的自发报告。 7、实验室检查结果: (1)在原发性高血压临床对照试验中,很少有应用本品的患者在实验室参数方面出现临床上有重要意义的变化。1.5%的患者出现高血钾症(血清钾>5.5mEq/L)。在2型糖尿病伴蛋白尿的患者中进行的一项临床研究中,氯沙坦组和安慰剂分别有9.9%和3.4%的患者出现高钾血症。 (2)ALT的升高较罕见,并在停药后恢复正常。 (3)肌酐、血尿素氮:在原发性高血压患者中,单独使用本品有不到0.1%的患者观察到血尿素氮或血清肌酐轻微升高。 (4)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在单独用本品治疗的患者中经常出现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下降(分别平均下降约0.11%g和0.09%体积),但很少有临床重要性,没有患者因为贫血而中止服药。 (5)肝功能检查:偶尔有肝脏酶和/或血清胆红素升高。在单独用本品治疗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中,一个患者(<0.1﹚由于这些实验室不良反应而停止服药。 |
药效学特征作用机制: nbsp; 阿德福韦是一种单磷酸腺苷的无环核苷类似物,在细胞激酶的作用下被磷酸化为有活性的代谢产物即阿德福韦二磷酸盐。阿德福韦二磷酸盐通过下列两种方式来抑制HBV DNA多聚酶(逆转录酶);一是与自然底物脱氧腺苷三磷酸竞争,二是整合到病毒DNA后引起DNA链延长终止。阿德福韦二磷酸盐对HBV DNA多聚酶的抑制常数(Ki)是0.1μM,但对人类DNA多聚酶α和γ的抑制作用较弱,Ki值分别为1.18μM和0.97μM。抗病毒活性: 通过转染HBV的人类干细胞瘤细胞系确定阿德福韦体外抑制50%病毒DNA复制的浓度(IC50)为0.2~2.5uM。阿德福韦与拉米夫定合用在体外表现出附加的抗-HBV活性。耐药性: 对接受阿德福韦酯治疗仍然可检测到血清HBV DNA的患者进行了长期耐药性分析(96~144周),确定了rtN236T和rtA181V变异与阿德福韦耐药有关。体外研究发现rtN236T变异导致HBV对阿德福韦的敏感性降低4~14倍,产生这种变异的6/6名患者的血清HBV DNA发生反跳。rtA181V变异导致HBV对阿德福韦的敏感性降低2.5~3倍,产生这种变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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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过敏反应:血肿性水肿。 2、低血压及电解质/体液平衡失调: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例如应用大剂量利尿药治疗的患者),可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在使用本品治疗前应该先纠正这些情况,或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应当注意,在肾肝功能不全,伴或不伴有糖尿病的患者中常见电解质平衡失衡。在2型糖尿病伴蛋白尿的患者中进行临床研究,氯沙坦钾治疗组高钾血症的发生率较安慰剂组高;然而,几乎没有患者因高钾血症中断治疗。 3、肝功能损害:药代动力学资料表明,肝硬化患者氯沙坦的血浆浓度明显增加,故对有肝功能损害病史的的患者应该考虑使用较低剂量。 4、肾功能损害:由于抑制了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已有关于敏感个体出现包括肾衰在内的肾功能的变化的报导。停止治疗后,这些肾功能的变化可以恢复。对于肾功能依赖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患者(如严重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应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治疗可引起少尿和/或进行性氮血症以及(罕有)急性肾功能衰竭和/或死亡。使用氯沙坦治疗也有类似报道。对于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只有单侧肾脏而肾动脉狭窄的患者,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其他药物可增加其血尿素和血清肌酐含量。使用本品也有类似的报导。停止治疗后,这些肾功能的变化可以恢复。 |
使用的剂量不允许超过推荐的剂量。最佳疗程尚未确定。肝功能 : 停止治疗后的肝炎恶化。在停止乙型肝炎治疗(包括用阿德福韦酯治疗)的患者中,已有报告发生肝炎的急性加重。所以停止阿德福韦酯治疗的患者,必须严密监测肝功能数月,包括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指标。需要时应恢复乙型肝炎的治疗。国外临床试验中,约25%的患者在停止阿德福韦酯治疗后发生肝炎加重(ALT≥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10倍的正常值上限)。这些事件大多发生于停止治疗后的12周内。这些出现肝炎加重的患者,其HBeAg通常未发生血清转换,表现为ALT升高并重新出现病毒复制。在对肝功能代偿的HBeAg阳性和HBeAg阴性患者进行的研究中,肝炎加重通常不伴有肝功能失代偿的发生。但是,肝病晚期或肝硬化的患者可能发生肝功能失代偿的危险增加。尽管大多数事件看来是自限性的,或在重新开始治疗后缓解,但已有肝炎恶化严重病例的报告,包括个别死亡病例。因此,患者在停止治疗后必须接受密切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