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低蛋白血症、低营养状态、手术前后等状态时的氨基酸补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氨基酸合计,游离氨基酸总量(TAA),支链氨基酸比率,必须氨基酸/非必需氨基酸,总氮量,电解质等。 |
本品主要成份为:厄贝沙坦。化学名称:2-丁基-3-[4-[2-(1H-四唑-5-基)苯基]苄基]-1,3-二氮杂螺-[4.4]壬-1-烯-4-酮。分子式:C25H28N6O分子量:428.54 |
|
| 生产企业 |
安徽富邦药业有限公司 |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185 |
国药准字H20000511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低蛋白血症、低营养状态、手术前后等状态时的氨基酸补充。 |
高血压病。 |
|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 1、周围静脉给药:通常成人一次200-400mL,缓慢静脉滴注。每瓶输注时间不应少于120分钟(25滴/分)。用量可根据年龄、症状、体重适当增减。小儿、老人、危重病人应减慢。本品最好与糖类输液同时输注以提高人体对氨基酸的利用率。 2、中心静脉给药:通常成人为一日400-800mL。本品可与糖类等混合,由中心静脉24小时持续滴注。根据年龄、症状、体重适当增减。 |
口服。推荐起始剂量为0.15g,一日1次。根据病情可增至0.3g,一日1次。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用。对重度高血压及药物增量后血压下降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小剂量的利尿药(如噻嗪类)或其他降压药物。 |
|
| 副作用 |
肝性脑病、严重肾功能不全、高氮血症或氨基酸代谢异常患者禁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眩晕、心悸等,偶有咳嗽,一般程度都是轻微的,呈一过性,多数患者继续服药都能耐受。罕有荨麻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文献报道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的有:消化不良、胃灼热感、腹泻、骨骼肌疼痛、疲劳和上呼吸道感染,但与空白对照组比没有显著性差异。大于1%但低于对照组发生率的有腹痛、焦虑、神经质、胸痛、咽炎、恶心呕吐、皮疹、心动过速等。低血压和直立性低血压发生率约为0.4%。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尚没有小于18岁患者用药安全性的资料。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低蛋白血症、低营养状态、手术前后等状态时的氨基酸补充。 |
高血压病。 |
|
| 药理作用 |
1、过敏性:罕见皮疹,此时应中止给药。 2、消化系统:偶见恶心、呕吐。 3、循环系统:偶见胸部不适、心悸等。 4、大量快速给药可引起酸中毒,罕见肝功能障碍、肾功能障碍。 5、其他:偶见恶寒、发热、头痛、给药部位疼痛。 |
||
| 注意事项 |
1、严重酸中毒患者、充血性心功能不全患者、低钠血症患者慎用。 2、本品含80mEq/mL醋酸根离子,大量给药或与电解质并用时应注意电解质的平衡。 3、有结晶析出时,应温热至50-60℃溶解后,放冷至接近体温再使用。 4、使用前应详细检查,药液不澄明或已变色时不得使用。 5、本品应一次用完,残液不得再次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安全性没有确立,故不推荐使用。 7、儿童用药:小儿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故不推荐儿童使用。 8、老年用药:应减慢输液速度,减少用量。 9、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钠的缺失。 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的剂量。并且要注意血尿素氮、血清肌酐和血钾的变化。作为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抑制的结果,个别敏感的患者可能产生肾功能变化。 3.肝功能不全、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不需调节剂量。 4.厄贝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被排出体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