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低蛋白血症、低营养状态、手术前后等状态时的氨基酸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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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氨基酸合计,游离氨基酸总量(TAA),支链氨基酸比率,必须氨基酸/非必需氨基酸,总氮量,电解质等。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环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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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富邦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协和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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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185 |
国药准字H20051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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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低蛋白血症、低营养状态、手术前后等状态时的氨基酸补充。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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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 1、周围静脉给药:通常成人一次200-400mL,缓慢静脉滴注。每瓶输注时间不应少于120分钟(25滴/分)。用量可根据年龄、症状、体重适当增减。小儿、老人、危重病人应减慢。本品最好与糖类输液同时输注以提高人体对氨基酸的利用率。 2、中心静脉给药:通常成人为一日400-800mL。本品可与糖类等混合,由中心静脉24小时持续滴注。根据年龄、症状、体重适当增减。 |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一次25mg,必要时可增至50mg,一日3次,最少服用6个月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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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肝性脑病、严重肾功能不全、高氮血症或氨基酸代谢异常患者禁用。 |
服用本品后,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或中度,一般无需停药、或短暂停药、或对症治疗即可缓解。 在入选2200例12岁至65岁患者的双环醇片Ⅳ期临床研究中,未见严重不良反应,研究者报告30例与本品很可能有关或可能有关的不良事件,偶见(发生率<0.5%)皮疹、头晕、腹胀、恶心,极个别(发生率<0.1%)出现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睡眠障碍、胃部不适、血小板下降、一过性血糖血肌升高、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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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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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本品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研究资料,同其它药物一样,应权衡利弊,谨慎使用。 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的最适剂量遵医嘱。 老年用药:70岁以上老年患者的最适剂量尚待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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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低蛋白血症、低营养状态、手术前后等状态时的氨基酸补充。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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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性:罕见皮疹,此时应中止给药。 2、消化系统:偶见恶心、呕吐。 3、循环系统:偶见胸部不适、心悸等。 4、大量快速给药可引起酸中毒,罕见肝功能障碍、肾功能障碍。 5、其他:偶见恶寒、发热、头痛、给药部位疼痛。 |
药理作用 双环醇为联苯结构衍生物。动物试验结果发现:双环醇对四氯化碳、D-氨基半乳糖、扑热息痛引起的小鼠急性肝损伤的氨基转移酶升高、小鼠免疫性肝炎的氨基转移酶升高有降低作用,肝脏组织病理形态学损害有不同程度的减轻。体外试验结果显示双环醇对肝癌细胞转染人乙肝病毒的2.2.15细胞株具有抑制HBeAg、HBVDNA、HBsAg分泌的作用。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双环醇Ames试验、CHL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灌胃给予双环醇250、500、1000mg/kg,雄性大鼠于交配前连续给药60天,雌性大鼠于交配前14天到妊娠后15天连续给药。雄性、雌性大鼠分别于雌性大鼠妊娠后第7天和第20天处死。结果显示对妊娠率、吸收率、活胎数、胎仔性别、胎仔体重、骨骼发育、内脏发育未见明显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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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严重酸中毒患者、充血性心功能不全患者、低钠血症患者慎用。 2、本品含80mEq/mL醋酸根离子,大量给药或与电解质并用时应注意电解质的平衡。 3、有结晶析出时,应温热至50-60℃溶解后,放冷至接近体温再使用。 4、使用前应详细检查,药液不澄明或已变色时不得使用。 5、本品应一次用完,残液不得再次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安全性没有确立,故不推荐使用。 7、儿童用药:小儿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故不推荐儿童使用。 8、老年用药:应减慢输液速度,减少用量。 9、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在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临床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变化,疗程结束后也应加强随访。 2.有肝功能失代偿者如胆红素明显升高、低白蛋白血症、肝硬化腹水、食管静脉曲张出血、肝性脑病及肝肾综合征慎用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