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低蛋白血症、低营养状态、手术前后等状态时的氨基酸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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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氨基酸合计,游离氨基酸总量(TAA),支链氨基酸比率,必须氨基酸/非必需氨基酸,总氮量,电解质等。 | 当归、蟾皮。 | |
| 生产企业 | 安徽富邦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185 | 国药准字Z10960071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低蛋白血症、低营养状态、手术前后等状态时的氨基酸补充。 | 软坚散结、解毒定痛、养血活血。用于食管癌淤毒症,与放疗合用可增强对食管癌的疗效;用于晚期原发性肝癌淤毒症,对不宜手术、放化疗者有一定抑制肿瘤增长作用,可改善生存质量;用于中晚期胃癌(淤毒证)的化疗辅助治疗,配合5-FU-DDP方案(5-FU、MMC、DDP),可改善临床症状、生存质量。 | |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 1、周围静脉给药:通常成人一次200-400mL,缓慢静脉滴注。每瓶输注时间不应少于120分钟(25滴/分)。用量可根据年龄、症状、体重适当增减。小儿、老人、危重病人应减慢。本品最好与糖类输液同时输注以提高人体对氨基酸的利用率。 2、中心静脉给药:通常成人为一日400-800mL。本品可与糖类等混合,由中心静脉24小时持续滴注。根据年龄、症状、体重适当增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疗程6周,或遵医嘱。 | |
| 副作用 | 肝性脑病、严重肾功能不全、高氮血症或氨基酸代谢异常患者禁用。 | 少数患者使用后可出现恶心、血象降低。过量、连续久服可致心慌。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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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低蛋白血症、低营养状态、手术前后等状态时的氨基酸补充。 | 软坚散结、解毒定痛、养血活血。用于食管癌淤毒症,与放疗合用可增强对食管癌的疗效;用于晚期原发性肝癌淤毒症,对不宜手术、放化疗者有一定抑制肿瘤增长作用,可改善生存质量;用于中晚期胃癌(淤毒证)的化疗辅助治疗,配合5-FU-DDP方案(5-FU、MMC、DDP),可改善临床症状、生存质量。 | |
| 药理作用 | 1、过敏性:罕见皮疹,此时应中止给药。 2、消化系统:偶见恶心、呕吐。 3、循环系统:偶见胸部不适、心悸等。 4、大量快速给药可引起酸中毒,罕见肝功能障碍、肾功能障碍。 5、其他:偶见恶寒、发热、头痛、给药部位疼痛。 | 经体外与体内动物实验研究表明,本品对部分肿瘤细胞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严重酸中毒患者、充血性心功能不全患者、低钠血症患者慎用。 2、本品含80mEq/mL醋酸根离子,大量给药或与电解质并用时应注意电解质的平衡。 3、有结晶析出时,应温热至50-60℃溶解后,放冷至接近体温再使用。 4、使用前应详细检查,药液不澄明或已变色时不得使用。 5、本品应一次用完,残液不得再次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安全性没有确立,故不推荐使用。 7、儿童用药:小儿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故不推荐儿童使用。 8、老年用药:应减慢输液速度,减少用量。 9、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心脏病患者慎用;2.孕妇忌服;3.注意观察血象;4.注意掌握服用剂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