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50mg每日:与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LHRH)类似物或外科睾丸切除术联合应用于晚期前列腺癌的治疗。 2.150mg每日:用于治疗局部晚期﹑无远处转移的前列腺癌患者,这些患者不适宜或不愿接受外科去势术或其他内科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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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比卡鲁胺。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醋酸甲羟孕酮,本品化学名称为:6-甲基-17a-羟基孕甾-4,6-二烯-3,20-二酮17-醋酸酯。 分子式:C24H32O4 分子量:38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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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南京先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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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40720 |
国药准字H1999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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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50mg每日:与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LHRH)类似物或外科睾丸切除术联合应用于晚期前列腺癌的治疗。 2.150mg每日:用于治疗局部晚期﹑无远处转移的前列腺癌患者,这些患者不适宜或不愿接受外科去势术或其他内科治疗。 |
主要用于治疗晚期乳腺癌和晚期子宫内膜癌,对肾癌、前列腺癌和卵巢癌也有一定疗效。并可改善晚期肿瘤患者的食欲和恶病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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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谨遵医嘱 |
本品服用须经医嘱。 子宫内膜癌及肾癌:每日0.2~0.4g;乳癌:每日0.4~0.8g,甚至每日高达1g。性激素疗法至少需要治疗8至10周才有反应。 各种癌症病人恶液质及疼痛的姑息治疗:0.5~1g/日。 对各种癌症化疗时保护骨髓作用:0.5~1g/日(由化疗前一周至一个疗程后一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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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比卡鲁胺片可能的副作用包括:热潮红、腹泻、恶心、便秘、乏力、头痛、关节痛、肌肉痛、皮疹、肝功能异常等。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伴有严重血栓性静脉炎、血栓栓塞性疾病、严重肝功能损害和因骨转移产生的高钙血症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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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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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由于在妊娠起首四个月内,应用孕酮类药物对胎儿有潜在性伤害,故不推荐使用本品。 2.本品对新生儿具有潜在的毒害作用,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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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50mg每日:与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LHRH)类似物或外科睾丸切除术联合应用于晚期前列腺癌的治疗。 2.150mg每日:用于治疗局部晚期﹑无远处转移的前列腺癌患者,这些患者不适宜或不愿接受外科去势术或其他内科治疗。 |
主要用于治疗晚期乳腺癌和晚期子宫内膜癌,对肾癌、前列腺癌和卵巢癌也有一定疗效。并可改善晚期肿瘤患者的食欲和恶病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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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半合成孕激素衍生物,对激素依赖性肿瘤有一定抑制作用。其作用机理与甲羟孕酮相同,可能是通过对垂体促性腺激素分泌的影响,控制卵巢滤泡的发育及生长,从而减少雌激素的产生。作用于雌激素受体,阻止其合成和重新利用,干扰其与雌激素的结合,抑制瘤细胞生长。此外,还可拮抗糖皮质激素受体,干扰类固醇激素受体与细胞生长分化相关的调节蛋白间的相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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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服用前应进行前列腺癌相关检查;2. 定期监测肝功能;3. 避免与CYP3A4强抑制剂或诱导剂合用;4. 有肝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应进行常规的密切监测,对未控制的糖尿病及高血压患者需小心使用。不主张用于乳腺癌的术后辅助治疗。禁用于妊娠诊断试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