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缓解由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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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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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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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079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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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缓解由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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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服1粒,整粒吞服,不可打开或溶解后服用,24小时内不超过2粒。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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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 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腹泻。 2. 轻度头痛、头晕。 3. 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 4. 罕见肝肾功能异常。 5. 心血管系统影响,如心悸、高血压。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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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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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缓解由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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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服用后避免饮酒;2.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需医生指导;4.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5. 服用后不宜驾驶或操作机械;6. 过敏体质者慎用;7. 儿童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