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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酸奈诺沙星

苹果酸奈诺沙星

非处方药 医保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引起的多种感染,包括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社区获得性肺炎、非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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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酸奈诺沙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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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苹果酸奈诺沙星
苹果酸奈诺沙星
清火栀麦片
清火栀麦片
主要成分

穿心莲、栀子、麦冬。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生产企业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广西日田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60005

国药准字Z4502143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引起的多种感染,包括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社区获得性肺炎、非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发热,牙痛,目赤。

用法用量

成人每日一次,每次0.5克,餐后口服。疗程通常为57天。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

副作用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腹泻、头痛、眩晕、皮疹等。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引起的多种感染,包括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社区获得性肺炎、非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发热,牙痛,目赤。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避免与乳制品同服;4. 服用后避免长时间暴露于阳光下;5. 过敏体质者慎用。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三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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