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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酸奈诺沙星

苹果酸奈诺沙星

非处方药 医保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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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引起的多种感染,包括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社区获得性肺炎、非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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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酸奈诺沙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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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苹果酸奈诺沙星
苹果酸奈诺沙星
消癌平口服液
消癌平口服液
主要成分

乌骨藤

生产企业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河南中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60005

国药准字Z2005025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引起的多种感染,包括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社区获得性肺炎、非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抗癌,消炎,平喘。用于食道癌、胃癌、肺癌、肝癌。对恶性淋巴瘤、大肠癌、宫颈癌、白血病等恶性肿瘤亦有疗效。并可配合放疗、化疗和手术后治疗。并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

用法用量

成人每日一次,每次0.5克,餐后口服。疗程通常为57天。

口服,一次10-20ml,一日3次。

副作用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腹泻、头痛、眩晕、皮疹等。

个别病例使用乌骨藤制剂后可出现食欲减退、白细胞下降、转氨酶升高,发热、关节疼痛、药物疹等,一般不须特殊处理。

禁忌

成分

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引起的多种感染,包括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社区获得性肺炎、非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抗癌,消炎,平喘。用于食道癌、胃癌、肺癌、肝癌。对恶性淋巴瘤、大肠癌、宫颈癌、白血病等恶性肿瘤亦有疗效。并可配合放疗、化疗和手术后治疗。并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避免与乳制品同服;4. 服用后避免长时间暴露于阳光下;5. 过敏体质者慎用。

孕妇忌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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