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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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
柴胡、醋香附、青皮、丹参、赤芍、鸡血藤、炒王不留行、牡蛎、海藻、昆布、淫羊藿、菟丝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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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
河北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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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186 |
国药准字Z1302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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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
舒肝解郁,散结消肿。用于肝郁气滞、痰瘀互结所致的乳癖,症见乳房肿块或结节、数目不等、大小不一、质软或中等硬、或经前疼痛;乳腺增生病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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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0.6g,分2次服;病情较重者可增至一日0.8g,分2次服。 1、单纯性尿路感染:一次0.4g,一日1次。 2、单纯性淋病:一日0.6g,分2次口服,或遵医嘱。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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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氟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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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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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
舒肝解郁,散结消肿。用于肝郁气滞、痰瘀互结所致的乳癖,症见乳房肿块或结节、数目不等、大小不一、质软或中等硬、或经前疼痛;乳腺增生病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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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患者可出现中上腹部不适、纳差、恶心、口干、轻微头痛、头晕等症状;偶可出现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反应和心悸、胸闷等;偶有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升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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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4、儿童用药:18岁以下患者禁用。 5、老年用药:未经性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未经性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药品应放置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