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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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
天麻(制)、黄芩、天竺黄、防风、全蝎(制)、沉香、丁香、钩藤、冰片、茯苓、人工麝香、薄荷、川贝母、金礞石(煅)、胆南星、人工牛黄、珍珠、龙齿、栀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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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
江西民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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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186 |
国药准字Z36020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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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
祛风化痰、退热镇惊。用于小儿惊风,发烧咳嗽,呕吐痰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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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0.6g,分2次服;病情较重者可增至一日0.8g,分2次服。 1、单纯性尿路感染:一次0.4g,一日1次。 2、单纯性淋病:一日0.6g,分2次口服,或遵医嘱。 |
口服,小儿一次0.52g(2袋),一日3次。周岁以内遵医嘱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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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氟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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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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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
祛风化痰、退热镇惊。用于小儿惊风,发烧咳嗽,呕吐痰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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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患者可出现中上腹部不适、纳差、恶心、口干、轻微头痛、头晕等症状;偶可出现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反应和心悸、胸闷等;偶有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升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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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4、儿童用药:18岁以下患者禁用。 5、老年用药:未经性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未经性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2.不可与其它药物同时服用;3.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儿童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