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
人参(去芦)、黄芪、当归、天麻、熟地黄、泽泻、决明子、鹿角、菟丝子、细辛、枸杞子。 |
|
生产企业 |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
大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186 |
国药准字Z1098010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
补脾益气,用于脾气虚所致的体弱、四肢无力。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0.6g,分2次服;病情较重者可增至一日0.8g,分2次服。 1、单纯性尿路感染:一次0.4g,一日1次。 2、单纯性淋病:一日0.6g,分2次口服,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氟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1、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
补脾益气,用于脾气虚所致的体弱、四肢无力。 |
|
药理作用 |
个别患者可出现中上腹部不适、纳差、恶心、口干、轻微头痛、头晕等症状;偶可出现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反应和心悸、胸闷等;偶有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升高等。 |
||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4、儿童用药:18岁以下患者禁用。 5、老年用药:未经性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未经性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 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 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严重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儿童、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服药期间如出现头晕胀痛、眼痛、眼花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