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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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
淫羊藿、熟地黄、巴戟天、山茱萸、石燕(火煅)、海马、狗鞭、蛤蚧、蛇床子、大海米、砂仁、锁阳、九香虫、雄蚕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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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
广州万正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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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186 |
国药准字B20020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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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
温阳,益肾。用于肾阳不足所致的精神不振,失眠健忘,腰膝酸痛,畏寒肢冷,夜尿频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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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0.6g,分2次服;病情较重者可增至一日0.8g,分2次服。 1、单纯性尿路感染:一次0.4g,一日1次。 2、单纯性淋病:一日0.6g,分2次口服,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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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氟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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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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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
温阳,益肾。用于肾阳不足所致的精神不振,失眠健忘,腰膝酸痛,畏寒肢冷,夜尿频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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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患者可出现中上腹部不适、纳差、恶心、口干、轻微头痛、头晕等症状;偶可出现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反应和心悸、胸闷等;偶有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升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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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4、儿童用药:18岁以下患者禁用。 5、老年用药:未经性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未经性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阴虚火旺者慎用;3.服用期间忌食辛辣、生冷食物;4.如出现头晕、心悸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