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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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
玄参、麦冬、胆南星、杏仁水、焦槟榔、桔梗、竹茹、桑白皮、天花粉、川贝母、瓜蒌子、甘草、炒紫苏子、知母、紫苏叶油。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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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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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186 |
国药准字Z1202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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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
润肺清热,止嗽化痰。用于小儿痰热内蕴所致的发热、咳嗽、黄痰、咳吐不爽、口干舌燥、腹满便秘、久嗽痰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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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0.6g,分2次服;病情较重者可增至一日0.8g,分2次服。 1、单纯性尿路感染:一次0.4g,一日1次。 2、单纯性淋病:一日0.6g,分2次口服,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0升,一日2次:周岁以内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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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氟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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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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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
润肺清热,止嗽化痰。用于小儿痰热内蕴所致的发热、咳嗽、黄痰、咳吐不爽、口干舌燥、腹满便秘、久嗽痰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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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患者可出现中上腹部不适、纳差、恶心、口干、轻微头痛、头晕等症状;偶可出现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反应和心悸、胸闷等;偶有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升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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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4、儿童用药:18岁以下患者禁用。 5、老年用药:未经性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未经性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咳嗽著不适用,表现喉痒咳嗽,疾白稀薄,发热无汗。 3.脾胃虚弱,大便稀糖者填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用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