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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洛美沙星片

盐酸洛美沙星片

处方药 医保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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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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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洛美沙星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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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洛美沙星片
盐酸洛美沙星片
清热解毒口服液
清热解毒口服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生产企业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1186

国药准字Z4102203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日0.6g,分2次服;病情较重者可增至一日0.8g,分2次服。 1、单纯性尿路感染:一次0.4g,一日1次。 2、单纯性淋病:一日0.6g,分2次口服,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副作用

对本品或其他氟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1、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个别患者可出现中上腹部不适、纳差、恶心、口干、轻微头痛、头晕等症状;偶可出现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反应和心悸、胸闷等;偶有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升高等。

注意事项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4、儿童用药:18岁以下患者禁用。 5、老年用药:未经性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未经性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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