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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托普利

卡托普利

处方药 医保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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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托普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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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卡托普利
卡托普利
糠酸莫米松鼻喷雾剂
糠酸莫米松鼻喷雾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托普利。

本品主要成份为:糠酸莫米松;分子式:C24H30Cl2O6;分子量:521.43

生产企业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Schering-Plough Labo N.V.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3039

注册证号H2014010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

本品适用于治疗成人、青少年和3至11岁儿童季节性或常年性鼻炎,对于曾有中至重度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症状的患者,主张在花粉季节开始前2-4周用本品作预防性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卡托普利片: 口服。用量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予以调整。 1、成人常用量: (1)高血压,一次12.5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mg,每日2-3次。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 (2)心力衰竭,开始一次12.5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患者,初始剂量宜一次6.25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 2、小儿常用量:降压或治疗心力衰竭,开始均按体重0.3mg/kg,每日3次,必要时每隔8-24小时增加0.3mg/kg,求得最低有效量。 复方卡托普利片: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开始用药剂量宜小,以后按疗效逐渐予以调整。原用利尿药者使用本品后应停药或减量。 1、成人常用量: (1)高血压: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它降压药。 (2)心力衰竭:开始一次口服1片,一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一次5片,一日2-3次,加量前宜观察疗效和耐受能力2周后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宜用一次半片,一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 2、小儿常用量:降压与治疗心力衰竭,均开始按体重一次0.25mg/kg(以卡托普利计),一日3次,必要时,每隔8-24小时增加0.25mg/kg(以卡托普利计),求得最低有效量。

季节过敏性或常年性鼻炎:通常先手揿喷雾器6-7次作为启动,直至看到均匀的喷雾,然后鼻腔给药,每喷喷出糠酸莫米松混悬液100mg,内含糠酸莫米松一水合物,相当于糠酸莫米松50μg,如果喷雾器停用14日以上,则在以后应用时应重新启动。在每次用药前充分振摇容器。1.成人(包括老年患者)和青年:用于预防和治疗的常用推荐量为每侧鼻孔2喷(每喷为50μg)一日1次(总量为200μg),症状被控制后,剂量可减至每侧鼻孔1喷(总量100μg),即能维持疗效。如果症状未被有效控制,可增剂量至每侧鼻孔4喷(总量400μg

副作用

1、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1.季节过敏性或常年性鼻炎在临床研究中报道与本品有关的局部不良反应(成人及青少年患者)包括头疼(8%),鼻出血如明显出血、带血粘液和血斑(8%),咽炎(4%),鼻灼热感(2%),鼻部刺激感(2%)及鼻溃疡(1%),这些不良反应常见于使用皮质激素类鼻喷雾剂时。2.鼻出血一般具有自限性,同时程度较轻,与安慰剂(5%)相比发生率较高,但与阳性对照的皮质激素(15%)相比发生率接近或较低,其他反应均与安慰剂相当。3.在小儿患者中,不良反应如头疼(3%),鼻出血(6%),鼻部刺激感(2%)及流涕(2%)均与安慰剂相当。鼻腔吸入糠酸莫米松一水合物很少发生即刻过敏反应,极少有过敏和血管性水肿的报道。罕有味觉及嗅觉干扰的报道。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于孕妇尚未进行足够或良好的对照研究。 如同其他鼻腔用糖皮质激素制剂,对于孕妇、乳母或育龄妇女,只有在用药后对母体、胎儿或婴儿的益处超过可能产牛的危害时才可使用本品。对母亲在孕期接受糖皮质激素诊治的婴儿需注意观察是否存在肾上腺功能减退。儿童用药:临床对照研究表明鼻腔用糖皮质激素可能导致儿童患者生长速度减慢。在缺乏下丘脑-垂体-肾上腺(HPA)轴抑制实验室证据的情况下,观察到的此种现象提示,对于儿童患者全身糖皮质激素暴露,与通常所采用的HPA轴功能测试相比,增长速度是更敏感的指示剂。这种与鼻腔用糖皮质激素相关的生长速度减慢的长期影响(包括对成年后身高的影响)还是未知的。停止鼻腔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后对生长的潜在影响还未进行充分的研究。对接受鼻腔用糖皮质激素的儿童患者(包括本品50mg)应进行例行检测(如身高检查)。延长治疗对生长的潜在影响应与获得的临床益处和可替代的非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相衡量。为减少鼻腔用糖皮质激素给药(包括本品50mg)的全身影响,应测定每位患者的最低有效量。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总计203名64岁以上(64到86岁)患者接受本品治疗,50m

成分

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

本品适用于治疗成人、青少年和3至11岁儿童季节性或常年性鼻炎,对于曾有中至重度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症状的患者,主张在花粉季节开始前2-4周用本品作预防性治疗。

药理作用

1、较常见的有: (1)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 (2)心悸,心动过速,胸痛。 (3)咳嗽。 (4)味觉迟钝。 2、较少见的有: (1)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 (2)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 (3)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四肢,也可引起舌、声门或喉血管性水肿,应予警惕。 (4)心率快而不齐。 (5)面部潮红或苍白。 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伴有肾衰者应加强警惕,同服别嘌呤醇可增加此种危险。

注意事项

卡托普利片: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 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 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 (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 (2)骨髓抑制。 (3)脑动脉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 (4)血钾过高。 (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 (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 (7)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 4、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 (1)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3个月内每2周一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 (2)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 5、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若须同时用利尿药,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剂。 6、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 7、用本品时若白细胞计数过低,暂停用本品,可以恢复。 8、用本品时出现血管神经水肿,应停用本品,迅速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0.3ml-0.5ml。 9、本品可引起尿丙酮检查假阳性。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能通过胎盘,可危害胎儿,检出怀孕应立即停用本品。 (2)本品可排入乳汁,其浓度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故授乳妇女应用必须权衡利弊。 (3)孕妇吸收ACEⅠ可影响胎儿发育,甚至引起胎儿死亡,孕妇禁用。 11、儿童用药:曾有报告本品用于婴儿可引起血压过度与持久降低伴少尿与抽搐,故应用本品仅限于其他降压治疗无效者。 12、老年用药:老年人对降压作用敏感,应用本品须酌减剂量。 13、药物过量:逾量可致低血压,应立即停药,并扩容以纠正,在成人还可用血液透析清除。 复方卡托普利片: 1、运动员慎用。 2、交叉过敏:卡托普利与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有交叉过敏;氢氯噻嗪与磺胺类药物、呋塞米、布美他尼、碳酸酐酶抑制剂有交叉过敏。 3、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 4、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 5、下列情况慎用本品: (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 (2)骨髓抑制。 (3)脑动脉或冠壮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 (4)血钾过高。 (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 (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 (7)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 (8)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 (9)糖尿病。 (10)高钙血症。 (11)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 (12)胰腺炎。 (13)交感神经切除者。 6、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 (1)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3个月每2周一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 (2)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 7、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若须同时用利尿药,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剂。 8、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 9、用本品时若白细胞计数过低,暂停用本品,可以恢复。 10、用本品时一旦出现咽喉部血管神经水肿症状,如舌头、咽喉肿胀、吞咽或呼吸困难,声音嘶哑,应立即停用本品,并迅速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0.3-0.5ml。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中的药物均能通过胎盘屏障。孕妇吸收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药物可影响胎儿发育,甚至引起胎儿死亡,孕妇禁用本品。 (2)本品可排入乳汁,其浓度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故授乳妇女应用必须权衡利弊。 12、儿童用药: (1)曾有报告本品在婴儿可引起血压过度与持久降低伴少尿与抽搐,故应用本品仅限于其他降压治疗无效者。 (2)氢氯噻嗪可使血胆红素升高,有黄疸的婴儿应慎用。 13、老年用药:老年人对降压作用较为敏感,且较易发生电解质紊乱和肾功能损害,所以应用本品应酌减剂量。 14、药物过量:逾量可致低血压,应立即停药,给予支持、对症处理,密切随访血压、电解质和肾功能,采取扩容以纠正,在成人还可用血液透析清除。

对于涉及鼻粘膜的局部感染,在未经处理时不应使用本品。由于皮质激素具有抑制伤口的作用,因而对于新近接受鼻部手术或受外伤的患者,在伤口愈合前不应使用鼻腔用皮质激素。使用本品治疗12个月后未见鼻粘膜萎缩,同时糠酸莫米松可使鼻粘膜恢复至正常组织学表现。与任何一种药物长期使用一样,对于使用本品达数月或更长时间的患者,应定期检查鼻粘膜,如果鼻咽部发生局部真菌感染,则应停止本品或需给予适当处理。持续存在鼻咽部刺激可能是停用本品的一项指征。对于活动性或静止性呼吸道结核感染,未经处理的真菌、细菌、全身性病毒感染或眼单纯疱疹的患者慎用本品。长期使用本品后未见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HPA)轴受到抑制,但对于原先长期使用全身作用皮质激素而换用本品的患者,需仔细注意。这些患者可因停止使用全身用皮质激素而造成肾上腺功能不全,需经数月后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轴功能才得以恢复。如果这些患者出现肾上腺功能不全的症状和体征时,应恢复使用全身用皮质激素,并给予其它治疗和采取适宜措施。在全身用皮质激素换用本品时,某些患者尽管鼻部症状有所缓解,但可发生全身用药时皮质激素的停药症状如关节(和/或)肌肉痛,乏力及抑郁,这时需鼓励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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