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解痉镇痛,用于胃肠痉挛、胆绞痛等;抑制腺体分泌,治疗多汗症;扩瞳,用于眼科检查及虹膜睫状体炎;抗休克,用于有机磷农药中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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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刚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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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绍兴民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福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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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1662 |
国药准字Z1999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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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痉镇痛,用于胃肠痉挛、胆绞痛等;抑制腺体分泌,治疗多汗症;扩瞳,用于眼科检查及虹膜睫状体炎;抗休克,用于有机磷农药中毒等。 |
热解毒、化湿消肿。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带下量多、黄稠、经期腹痛、慢性盆腔炎、附件炎或附件炎性包块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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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每次0.30.5mg,每日3次。儿童:口服,每次0.01mg/kg,每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2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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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口干、视力模糊、心悸、便秘、尿潴留、皮肤干燥、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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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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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解痉镇痛,用于胃肠痉挛、胆绞痛等;抑制腺体分泌,治疗多汗症;扩瞳,用于眼科检查及虹膜睫状体炎;抗休克,用于有机磷农药中毒等。 |
热解毒、化湿消肿。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带下量多、黄稠、经期腹痛、慢性盆腔炎、附件炎或附件炎性包块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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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避免与青光眼患者使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心脏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儿童剂量需严格按医嘱;5. 用药期间避免驾驶或操作机械。 |
1. 孕妇忌用;2. 月经期忌用;3. 忌食生冷、辛辣、油腻食物;4.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伴有赤带或阴道出血量多,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或伴有剧烈疼痛者,应去医院就诊;6. 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