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解痉镇痛,用于胃肠痉挛、胆绞痛等;抑制腺体分泌,治疗多汗症;扩瞳,用于眼科检查及虹膜睫状体炎;抗休克,用于有机磷农药中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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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栀子、黄连、黄芩、黄柏、大黄、金银花、知母、天花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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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绍兴民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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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1662 |
国药准字Z44021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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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痉镇痛,用于胃肠痉挛、胆绞痛等;抑制腺体分泌,治疗多汗症;扩瞳,用于眼科检查及虹膜睫状体炎;抗休克,用于有机磷农药中毒等。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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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每次0.30.5mg,每日3次。儿童:口服,每次0.01mg/kg,每日3次。 |
口服。一次9g,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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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口干、视力模糊、心悸、便秘、尿潴留、皮肤干燥、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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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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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解痉镇痛,用于胃肠痉挛、胆绞痛等;抑制腺体分泌,治疗多汗症;扩瞳,用于眼科检查及虹膜睫状体炎;抗休克,用于有机磷农药中毒等。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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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避免与青光眼患者使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心脏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儿童剂量需严格按医嘱;5. 用药期间避免驾驶或操作机械。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与含川乌、草乌的药物同用;4.脾胃虚寒者慎用;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