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轻、中度高血压和心绞痛。尤适用于冠心病合并高血压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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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尼索地平。 |
本品主要成分为富马酸比索洛尔。化学名称:1-[4-[[2-(1-甲基乙氧基)乙氧基]甲基]-苯氧基]-3-[(1-甲基乙基)氨基]-2-丙醇,(E)-2-丁烯二酸盐(2:1)分子式:C28H31NO4·1/2C4H4O4分子量:76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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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安宝药业有限公司 |
Merck KGa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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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241 |
注册证号H201006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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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轻、中度高血压和心绞痛。尤适用于冠心病合并高血压的患者。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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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10mg,一日2次,给药剂量需根据每个病人的需要进行调整。在剂量调整时应密切监测血压。 |
对于所有适应症: 应在造成并可以在进餐时服用本品。用水送服,不应咀嚼。 本品需按照医生处方使用。 高血压和心绞痛的治疗: 通常每日一次,每次5mg富马酸比索洛尔。轻度高血压患者可以从2.5mg富马酸比索洛尔开始治疗.如果效果均不明显,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10mg寓马酸比索洛尔。本品剂量应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调整,应特别注意脉搏和治疗效果。 本品宜长期用药。无医嘱不可改变本药的剂垃,也不宜终止服药。如需停药时,应逐渐停用,不可突然中断。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尤需特别注意。 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的治疗: 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患者,6周内无急性心力衰竭发作且近2周内基础治疗没有改变。在接受比索洛尔治疗前首先接受合适剂量的ACEI(或若ACEI不耐受可按受其它血管扩张药物治疗)、利尿剂及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的治疗。 建议在有治疗慢性心力衰竭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使用比索洛尔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应从低剂量开始,按以下方案逐渐增加剂量: *1.25mg,每日一次.用药l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2.5mg,每日一次,继续用药l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3.75mg,每日-次,继续用药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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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过敏的患者禁用。 2、休克患者禁用。 3、警告:对冠状动脉疾病患者可能增加心绞痛和/或心肌梗塞。罕见病人(特别是有严重阻塞性冠状动脉疾病的病人)在开始钙通道阻滞疗法或增加剂量时发生心绞痛频率增加或过程延长或程度加重或急性心肌梗塞。这种作用的机理尚未建立。在心绞痛病人使用尼索地平的研究中,其发生率约为1.5%,而使用安慰剂病人则是0.9%。 |
将不良反应按照系统器官分类并分级。以不良反应发生宰分级的定义如下: 很常见(发生率高于1/10) 常见(发生串低于1/1O) 不常见(发生率低于1/100) 罕见(发生率低于1/1OOO) 非常罕见(发生率低于1/10,000)。 神经系统 特别是在服药初期,有可能出现中枢神经紊乱及精神紊乱症状,这些症状通常很轻,一般在开始服药后1-2周自然消退。 常见:眩晕、头痛。 不常见:抑郁、失眠。 罕见:多梦、幻觉。 眼部 罕见:视觉障碍、泪液分泌减少(使用隐形眼镜的患者应注意)。 很罕见:结膜炎 耳和迷路系统 罕见:听觉损害。 心脏 很常见:心动过缓(在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中)。 常见:心力衰竭加位(在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中)。 不常见: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缓(在高血压或心绞痛患者中)、心力衰竭加重(在高血压或心绞痛患者中)。 血管 常见:肢端冷堪或麻木、在心力衰竭患者中可引起低血压。 不常见:直立型低血压。 呼吸道 不常见:有支气管哮喘或呼吸道阻塞病史的患者,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罕见:过敏性鼻炎。 胃肠道 常见: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秘等胃肠道症状.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 不常见:肌肉无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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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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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 比索洛尔可能损害孕妇和/或胎儿/新生儿。一般情况下,β一肾上腺素受体拮抗剂能够降低胎盘灌注,而胎盘灌注与发育迟缓、子宫内死亡、吸收和早产有关;在胎儿和新生儿,可能发生低血糖和心动过缓等不良反应。如果必须使用β一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选择性的β1一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较为理想。除非明确了必须使用,否则孕妇不能应用比索洛尔。如果必须应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应该监测子宫胎盘血流量和胎儿的生长情况。一旦发现对孕妇和胎儿产生有害的作用,应该选择其它的治疗方法。必须对新生儿进行严密监测,出生后的前3天最易发生低血糖和心动过缓等症状。2.哺乳期妇女:本品是否经人乳排泄尚不清楚,因此,不建议哺乳期妇女应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儿童用药:尚无儿科患者应用比索洛尔的经验,因此本品不能用于儿童。老年用药:不需要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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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轻、中度高血压和心绞痛。尤适用于冠心病合并高血压的患者。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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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循环系统:有时出现心悸、血压降低、胸部痛、面红、热感。 2、精神神经系统:有时出现头痛、头晕、耳鸣、乏力。 3、消化系统:有时出现腹痛、腹泻、恶心。 4、肝脏:有时出现GOT、GPT、ALP的异常。 5、肾脏:偶有BNN异常。 6、过敏反应:有时可出现皮疹。 7、其它不良反应:偶见尿频、牙龈增生、男性乳房女性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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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低血压:由于尼索地平降低未梢血管阻力,在开始给药和调整剂量期间应注意监测血压。对于已经服用其它降压药物的患者,严密观察特别重要。虽然尼索地平对大多数病人的降压作用适中,耐受性较好,但少数患者出现过度而难以耐受的低血压。低血压反应常发生在初始给药或继后的增加剂量时。 2、充血性心力衰竭:尽管在NYHAⅡ-Ⅳ型心衰患者上进行的急性血液动力学研究并未显示尼索地平有减弱肌收缩力的作用,但本品对心衰患者的安全性还未最终确定。因此心衰或心室功能损害的患者应慎用本品,尤其是与β-阻滞剂合用时。 3、肝脏损害患者:因为尼索地平经肝脏广泛代谢,肝硬化病人的血药浓度约为正常人的五倍,所以,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4、本品不应与与高脂肪饮食同用。葡萄汁可显著增加尼索地平和其它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的生物利用度,不应与本品同服。 5、停药时应逐渐减量。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怀孕妇女还未进行足够的有较好对照的研究。只有当本品对孕妇的潜在益处高出对胎儿的潜在威胁时,方可考虑使用。目前未知尼索地平是否也从人乳中排泄。由于许多药物都能从人乳中排泄,故应通过考虑药物对母体的重要程度来决定是否停止哺乳还是停止继续服用本品。 7、儿童用药:本品对儿童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建立。 8、老人用药:尼索地平的临床研究并未包含足够数量的年龄在65岁以上的受试者来确定他们与年轻受试者的反应是否不同。其它临床经验不能断定老年患者与青年患者的反应是否有区别。65岁以上的患者被认为应该有更高的尼索地平血药浓度。一般来说,老年患者选择剂量时应慎重,起始剂量应为给药剂量范围的低限值,说明老年患者存在肝﹑肾﹑心功能减退以及伴随的疾病或采用其它药物疗法的情况较多。 9、药物过量:尼索地平用药过量的例子还未出现过。一般而言,其它二氢吡啶类药物过量时会导致低血压,这时需要有效的心血管支持,包括:监测心血管和呼吸系统的功能、抬高下肢,合理使用钙输液、升高药物和扩充血容量。一般认为,肝功能损伤的患者对本品的清除要慢一些。由于索尼地平与蛋白高度结合,因此,进行血液透析可能作用不大,而置换血浆或许更有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哮喘患者禁用;3. 严重心动过缓患者禁用;4. 避免突然停药;5. 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