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对哌拉西林耐药,但对哌拉西林他唑巴坦敏感的产β内酰胺酶的细菌引起的中、重度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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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他唑巴坦。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胺碘酮。化学名称:(2-丁基-3-苯并呋喃基)[4-[2-(二乙氨基)乙氧基]-3,5-二碘苯基]甲酮盐酸盐分子式:C25H29I2NO3·HCl分子量:68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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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浙江朗华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信谊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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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304 |
国药准字H37021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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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对哌拉西林耐药,但对哌拉西林他唑巴坦敏感的产β内酰胺酶的细菌引起的中、重度感染。 |
口服适用于危及生命的阵发室性心动过速及室颤的预防,也可用于其他药物无效的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阵发心房扑动、心房颤动,包括合并预激综合征者及持续心房颤动、心房扑动电转复后的维持治疗。可用于持续房颤、房扑时室率的控制。除有明确指征外,一般不宜用于治疗房性、室性早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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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将适量本品用20ml稀释充分溶解后立即加入250ml液体中,静脉滴注。每次至少30min,疗程为7-10天。 2、医院获得性肺炎疗程为7-14天,并可根据病情及细菌学检查结果进行调整。 3、肾功能正常的成人和青少年常用剂量为每8h给予4.5g。 4、联邦他唑仙每日的用药总剂量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和部位增减,剂量范围可每6h、8h或12h给2.25g至4.5g。联邦他唑仙对于血透患者每次最大剂量为2.25g,每8h1次,并在每次透血后补加0.75g联邦他唑仙。 |
口服成人常用量:治疗室上性心律失常,每日2片-3片,分2~3次服,1~2周后根据需要改为每日1片-2片维持,部分病人可减至1片,每周5天或更小剂量维持。治疗严重室性心律失常,每日3片-6片,分3次服,1~2周后根据需要逐渐改为每日1片-2片维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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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本品禁用于对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或β内酰胺酶抑制剂过敏者。 |
(1)心血管:较其他抗心律失常药对心血管的不良反应要少。 ① 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或窦房阻滞,阿托品不能对抗此反应; ② 房室传导阻滞; ③ 偶有Q-T间期延长伴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主要见于低血钾和并用其它延长QT的药物时; 以上不良反应主要见于长期大剂量和伴有低血钾时,以上情况均应停药,可用升压药、异丙肾上腺素、碳酸氢钠(或乳酸钠)或起搏器治疗;注意纠正电解质紊乱;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发展成室颤时可用直流电转复。由于本品半衰期长,故治疗不良反应需持续5~10天。 (2)甲状腺: ① 甲状腺机能亢进,可发生在用药期间或停药后,除突眼征以外可出现典型的甲亢征象,也可出现新的心律失常,化验T3、T4均增高,TSH下降。发病率约2%,停药数周至数月可完全消失,少数需用抗甲状腺药、普萘洛尔或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 ② 甲状腺机能低下,发生率1%~4%,老年人较多见,可出现典型的甲状腺机能低下征象,化验TSH增高,停药后数月可消退,但粘液性水肿可遗留不消,必要时可用甲状腺素治疗。 (3)胃肠道:便秘,少数人有恶心、呕吐、食欲下降,负荷量时明显。 (4)眼部:服药3个月以上者在角膜中基底层下1/3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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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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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以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大鼠实验已证实胺碘酮对胎儿有毒性作用临床上有孕妇服用胺碘酮引起胎儿先天性甲状腺肿、甲亢和甲低的报道。新生儿血中原药及代谢产物为母体血浓度的25%。已知碘也可通过胎盘,故孕妇使用时应权衡利弊。本品及代谢物可从乳汁中分泌,服本品者不宜哺乳。儿童用药:儿童中应用胺碘酮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老年人口服胺碘酮需严密监测心电图、肺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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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对哌拉西林耐药,但对哌拉西林他唑巴坦敏感的产β内酰胺酶的细菌引起的中、重度感染。 |
口服适用于危及生命的阵发室性心动过速及室颤的预防,也可用于其他药物无效的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阵发心房扑动、心房颤动,包括合并预激综合征者及持续心房颤动、心房扑动电转复后的维持治疗。可用于持续房颤、房扑时室率的控制。除有明确指征外,一般不宜用于治疗房性、室性早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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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皮肤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2、消化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呕吐等。 3、局部反应:注射部位刺激反应、疼痛、静脉炎、血栓性静脉炎和水肿等。 4、其他反应:血小板减少、发热、发热伴嗜酸粒细胞增多、转氨酶升高等这些反应发生在本品和氨基糖苷类联合治疗时。 5、本品偶然见下列不良临床现象:斑丘疹、疱疹、荨麻疹、湿疹等,烦躁头晕焦虑等。其他反应鼻炎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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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前,应详细询问患者对青霉素类药物、头孢菌素类药物、β-内酰胺酶抑制剂有无过敏史。治疗中,若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包括吸氧、静脉应用糖皮质激素等。 2、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腹泻症状,应考虑是否有假膜性肠炎发生。若诊断确立,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等。 3、本品含钠、需要控制盐摄入量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定期检查血清电解质水平于同时接受细胞毒药物或利尿剂治疗的患者,要警惕发生低血钾的可能。 4、当治疗由绿脓假单胞菌引起的院内肺炎时,应与氨基糖苷类药物联合使用。 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6、应定期检查造血功能,特别是对疗程≥21天的患者。 7、12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有效性尚不清楚。 |
(1)过敏反应,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 ① 心电图变化:例如P-R及Q-T间期延长,服药后多数患者有T波减低伴增宽及双向,出现u波,此并非停药指征; ② 极少数有AST、ALT及碱性磷酸酶增高; ③ 甲状腺功能变化,本品抑制周围T4转化为T3,导致T4及rT3增高和血清T3轻度下降,甲状腺功能检查通常不正常,但临床并无甲状腺功能障碍。甲状腺功能检查不正常可持续至停药后数周或数月。 (3)下列情况应慎用: ①窦性心动过缓; ②Q-T延长综合征; ③低血压; ④肝功能不全; ⑤肺功能不全; ⑥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 (4)多数不良反应与剂量有关,故需长期服药者尽可能用最小有效维持量,并应定期随诊,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 ①血压; ②心电图,口服时应特别注意Q-T间期; ③肝功能; ④甲状腺功能,包括T3、T4及促甲状腺激素,每3~6个月1次; ⑤肺功能、肺部X射线片,每6~12个月1次; ⑥眼科检查。 (5)本品口服作用的发生及消除均缓慢,临床应用根据病情而异。对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宜用短期较大负荷量,必要时静脉负荷。而对于非致命性心律失常,应用小量缓慢负荷;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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