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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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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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浙江朗华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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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467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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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等。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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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口服,一次375750mg,一日4次。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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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腹泻、恶心、呕吐、皮疹、头痛和过敏反应。在极少数情况下,可能发生严重的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长期使用可能导致耐药性发展。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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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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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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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等。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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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慎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定期监测肝肾功能;5. 避免与某些药物同时使用,可能发生相互作用。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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