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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法舒地尔

盐酸法舒地尔

处方药 医保

浙江朗华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改善和预防蛛网膜下腔出血术后的脑血管痉挛及引起的脑缺血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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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法舒地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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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法舒地尔
盐酸法舒地尔
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
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法舒地尔。

本品主要成份为蛋白琥珀酸铁,系酪蛋白经琥珀酸酐酰化后与三氧化铁络合制得的产物。

生产企业

浙江朗华制药有限公司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13539

国药准字H2014305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改善和预防蛛网膜下腔出血术后的脑血管痉挛及引起的脑缺血症状。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法舒地尔注射液: 1、成人一日2-3次,每次30mg,以50-100ml的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脉点滴,每次静滴时间为30分钟。 2、本品给药应在蛛网膜下腔出血术后早期开始,连用2周。

饭前口服。成人:每日1~2支(相当于三价铁40~80mg),遵医嘱分两次在饭前口服。儿童:每日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

副作用

下述患者禁用本品: 1、出血患者:颅内出血。 2、可能发生颅内出血的患者:术中对出血的动脉瘤未能进行充分止血处置的患者。 3、低血压患者。

偶有发生。尤其用药过量时易发生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结肠痉挛、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在减量或停药后可消失。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儿童用药:儿童每天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研究,且无可靠参考文献。但预计不存在限制本品在老人使用的特殊问题。

成分

本品用于改善和预防蛛网膜下腔出血术后的脑血管痉挛及引起的脑缺血症状。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药理作用

1、有时会出现颅内出血(1.63%)。 2、有时会出现消化道出血、肺出血、鼻出血、皮下出血(0.29%)等出血,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予以适当处置。 3、循环系统:偶见低血压、颜面潮红。 4、血液系统:偶见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 5、有时会出现肝功能异常。AST(GOT)、ALT(GPT)、ALP、LDH升高等。 6、泌尿系统:偶见肾功能异常(BUN、肌酐升高等)、多尿。 7、消化系统:腹胀、恶心、呕吐等较少见。 8、过敏症:偶见皮疹等过敏症状。 9、其它:发热(偶见)、头痛、意识水平低、呼吸抑制(少见)。

注意事项

1、本品只可静脉点滴使用,不可采用其它途径给药(下述患者应慎重用药): (1)术前合并糖尿病的患者、术中在主干动脉有动脉硬化的患者,使用本剂时,应充分观察临床症状及计算机断层摄影,若发现颅内出血,应速停药并予以适当处置。 (2)肾功能障碍的患者(例如,1次10mg)。 (3)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有可能延迟代谢,使血药浓度升高而增强作用)。 (4)严重意识障碍的患者(使用经验少,尚未确立有效性)。 (5)70岁以上的高龄患者(对预后功能的改善可能无效,尚未确立有效性)。 (6)蛛网膜下腔出血合并重症脑血管障碍(烟雾病、巨大脑动脉瘤等)的患者(无使用经验,尚未确立有效性及安全性)。 2、本品使用时,应密切注意临床症状及CT改变,若发现颅内出血,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3、本品可引起低血压,因此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血压变化及给药速度。 4、本品的用药时间为2周,不可长期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或可能妊娠妇女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 6、儿童用药:尚未确立儿童用药的安全性。 7、老年用药:70岁以上的高龄患者应慎用。 8、药物过量:目前尚未收到药物过量的报道。

1.在开始治疗前,应先找出产生贫血的原因。 2.本品尤其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 3.本品不会影响病人的反应(驾驶及机器的操作)。 4.本品不会引起成瘾性,除了持续性出血、月经过多及怀孕外,不应服用本品超过六个月。 5.本品应放在孩子不能触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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