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解表发汗,疏风散寒。用于风寒感冒,症状见恶寒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咳嗽,肢体酸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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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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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杭州澳医保灵药业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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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855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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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发汗,疏风散寒。用于风寒感冒,症状见恶寒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咳嗽,肢体酸痛。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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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次1袋,一日3次,开水冲服。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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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服用后可能出现轻度胃肠不适、皮疹等轻微不良反应。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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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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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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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解表发汗,疏风散寒。用于风寒感冒,症状见恶寒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咳嗽,肢体酸痛。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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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糖尿病患者、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5. 风寒感冒患者不宜使用。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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