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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寒感冒颗粒剂

风寒感冒颗粒剂

非处方药 医保

杭州澳医保灵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解表发汗,疏风散寒。用于风寒感冒,症状见恶寒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咳嗽,肢体酸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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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寒感冒颗粒剂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风寒感冒颗粒剂
风寒感冒颗粒剂
珍珠明目滴眼液
珍珠明目滴眼液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为珍珠液、冰片。辅料为:乙醇、氯化钠、羟苯乙酯、注射用水。

生产企业

杭州澳医保灵药业有限公司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3020855

国药准字Z4202195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解表发汗,疏风散寒。用于风寒感冒,症状见恶寒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咳嗽,肢体酸痛。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用法用量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次1袋,一日3次,开水冲服。

滴入眼险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副作用

服用后可能出现轻度胃肠不适、皮疹等轻微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解表发汗,疏风散寒。用于风寒感冒,症状见恶寒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咳嗽,肢体酸痛。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糖尿病患者、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5. 风寒感冒患者不宜使用。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应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需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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