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与绒促性素合用,用于促性腺激素分泌不足所致的原发性或继发性闭经、无排卵所致的不孕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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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绝经期妇女尿中提取精制的糖蛋白促性腺激素,加适宜的赋形剂(右旋糖酐、甘露醇)经冷冻干燥的无菌制品。含卵泡刺激素和黄体生成素两种生物活性成份,两者的比值约为1。 |
乌苯美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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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宁波人健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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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3043 |
国药准字H20100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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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与绒促性素合用,用于促性腺激素分泌不足所致的原发性或继发性闭经、无排卵所致的不孕症等。 |
本品可用于放疗、化疗、手术后巩固治疗。可增强免疫功能,用于抗癌化疗、放疗的辅助治疗,老年性免疫功能缺陷等。可配合化疗、放疗及联合应用于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及造血干细胞移植后,以及其它实体瘤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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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肌内注射,溶于1-2ml灭菌注射用水。 2、起始(或周期第五天起)1次75-150单位,一日1次。七日后根据患者雌激素水平和卵泡发育情况调整剂量,增加至每日150-225单位。卵泡成熟后肌内注射绒促性素(HCG)10000单位,诱导排卵。对注射三周后卵巢无反应者,则停止用药。 |
一日30mg(3片),一次(早晨空腹口服)或分3次口服,持续治疗6个月以上。(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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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过敏、卵巢早衰、绝经、原因不明的阴道出血、子宫肌瘤、卵巢囊肿、卵巢增大患者禁用。 |
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胃肠道不适、皮疹、肝功能异常、白细胞减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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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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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与绒促性素合用,用于促性腺激素分泌不足所致的原发性或继发性闭经、无排卵所致的不孕症等。 |
本品可用于放疗、化疗、手术后巩固治疗。可增强免疫功能,用于抗癌化疗、放疗的辅助治疗,老年性免疫功能缺陷等。可配合化疗、放疗及联合应用于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及造血干细胞移植后,以及其它实体瘤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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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主要为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表现为下腹不适或胀感、腹痛、恶心、呕吐、卵巢增大。严重可致胸闷、气急、尿量减少、胸水、腹水,甚至卵泡囊肿破裂出血等。此外尚有多胎妊娠和早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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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在有经验的妇科内分泌医生指导下用药。用药期间应定期进行全面检查:B型超声波(监测卵泡发育)、宫颈粘液检查,雌激素水平测定和每日基础体温测量。 2、如出现重度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应立即停药。 3、哮喘、心脏病、癫痫、肾功能不全、垂体肿瘤或肥大、甲状腺或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患者慎用。 4、运动员慎用。 5、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 7、儿童用药:禁用。 8、老年用药:禁用。 9、药物过量:尚无本品药物过量的相关信息。 |
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胃肠道不适、皮疹、肝功能异常、白细胞减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