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轻度高血压、脑血管痉挛、胃肠平滑肌痉挛,脊髓灰质炎后遗症,外周颜面神经麻痹。也可用于妊娠后高血压综合征。洗眼液用于青少年假性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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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地巴唑。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甘油2mg,辅料为:白凡士林、羊毛脂、乳糖等。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甘油。化学名称:甘油三硝酸酯分子式:C3H5N3O9分子量:22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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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新赛科药业有限公司 |
协和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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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129 |
国药准字H20100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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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轻度高血压、脑血管痉挛、胃肠平滑肌痉挛,脊髓灰质炎后遗症,外周颜面神经麻痹。也可用于妊娠后高血压综合征。洗眼液用于青少年假性近视。 |
用于治疗肛裂与缓解肛裂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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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口服: (1)高血压、胃肠痉挛:一次10-20mg,每日3次。 (2)神经疾患:一次5-10mg,每日3次。 2、滴眼液:首次点眼一小时4次(每隔15分钟点1次,各眼一滴,闭目5-10分钟)后查视力对比,以后每日4—6次,每次各眼一滴,坚持用药7-14天,以巩固提高疗效。 |
每日3次,每次挤出1-1.5cm膏体,置于指端,经肛门涂于肛管内(肛门内约1cm),或遵医嘱。每次用完后请立刻拧紧管盖。用药后请洗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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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单疱病毒感染者,禁用。 |
头痛是最常见的反应,经常是缓和的,并且多发生于开始的几次应用。少数的病人头痛会比较严重或持续。如果头痛持续,应减少用药剂量(见药物过量)。如果头痛继续发生或比较严重,应停止治疗。本品其他的不良反应可能还包括:头晕,视力模糊,恶心和呕吐,疲劳感,直肠出血,皮肤过敏反应,疼痛,低血压,肛管瘙痒或灼热感,晕厥,心跳加快,心绞痛胸痛加重。上述所列不良反应可能未包括本品报道的所有不良反应。大小便失禁也可能是其副作用,虽然尚未见报道,停用后此种症状会消失。罕见不良反应包括肠蠕动减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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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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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年龄小于18岁的儿童应禁用。老年用药:尚无老年患者用药的具体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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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轻度高血压、脑血管痉挛、胃肠平滑肌痉挛,脊髓灰质炎后遗症,外周颜面神经麻痹。也可用于妊娠后高血压综合征。洗眼液用于青少年假性近视。 |
用于治疗肛裂与缓解肛裂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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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大剂量时可引起多汗、面部潮红、轻度头痛、头晕,恶心,血压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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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前应明确假性近视诊断。 2、在用本品治疗的同时,不可忽视良好用眼卫生习惯的建立。 3、在疗程期内不应间断用药。 4、本品无散瞳作用,点眼后即可看书学习。 5、本品遇低温如有结晶析出,加温溶化后即可使用。 6、定期检查视力,根据矫正情况调整用药。 7、与其它滴眼液联合使用时,间隔应在10分钟以上。 8、如遇特殊情况,应停用本品,并向医师咨询。 9、本品应放在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1、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2、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3、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 避免与眼睛接触;2. 使用后洗手;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不宜使用;5. 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