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肝胃不和引起的胃脘胀痛,胸胁满闷,呕吐吞酸,腹胀便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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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厚朴(姜制)、香附(醋制)、白芍(麸炒)、柴胡(醋制)、青皮(醋炒)、香橼、陈皮、檀香、豆蔻、枳壳、鸡内金(炒)、槟榔、延胡索(醋炒)、五灵脂(醋制)、牵牛子(炒)。 |
本品每袋含主要成分氯化钠1.75克、氯化钾0.75克、枸橼酸钠1.45克、无水葡萄糖10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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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
郑州泰丰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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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4020110 |
国药准字H41024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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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肝胃不和引起的胃脘胀痛,胸胁满闷,呕吐吞酸,腹胀便秘。 |
1.预防和治疗体内失水对腹泻、呕吐、经皮肤和呼吸道等液体丢失引起的轻、中度失水的防治,可补充水、钾和钠。重度失水需静脉补液。2.治疗腹泻时体液丢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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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3次。 |
1成人 (1)治疗轻中度失水: ①轻度失水,开始时50ml/kg,4~6小时内饮完,以后酌情调整剂量; ②中度失水,开始时50ml/kg,6小时内饮完,其余应予静脉补液。 (2)治疗急性腹泻: ①轻度腹泻,每日50ml/kg; ②严重腹泻,应以静脉滴注为主,直至腹泻停止。 2小儿治疗轻度失水,开始时50ml/kg,4小时内服用,直至腹泻停止。中度脱水应以静脉补液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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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1少尿或无尿;2严重失水、有休克征象时应静脉补液;3严重腹泻,粪便量超过每小时30ml/kg,此时病人往往不能口服足够量的口服补液盐;4葡萄糖吸收障碍;5由于严重呕吐等原因不能口服者;6肠梗阻、肠麻痹和肠穿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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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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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肝胃不和引起的胃脘胀痛,胸胁满闷,呕吐吞酸,腹胀便秘。 |
1.预防和治疗体内失水对腹泻、呕吐、经皮肤和呼吸道等液体丢失引起的轻、中度失水的防治,可补充水、钾和钠。重度失水需静脉补液。2.治疗腹泻时体液丢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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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1高钠血症;2水过多;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应立即停药。3呕吐,多为轻度。常发生于开始服用时,此时可分次少量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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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5.该药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一般不用于早产儿。2随访检查:①血压;②体重;③血电解质(主要为Na+和K+);④失水体征;⑤粪便量。3严重失水或应用本品后失水无明显纠正者需改为静脉补液。婴幼儿应用本品时需少量多次给予,当剂量超过每日100ml/kg时,需给予饮水、以免发生高钠血症。尚不明确。老年人应用本品无特殊注意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