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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那曲唑

阿那曲唑

处方药 医保

浙江海洲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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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绝经后妇女的晚期乳腺癌的治疗。对雌激素受体阴性的病人,若其对他莫昔芬呈现阳性的临床反应,可考虑使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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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那曲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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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阿那曲唑
阿那曲唑
氨甲环酸片
氨甲环酸片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阿那曲唑。

本品主要成份为: 氨甲环酸。

生产企业

浙江海洲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33320

国药准字H3102004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绝经后妇女的晚期乳腺癌的治疗。对雌激素受体阴性的病人,若其对他莫昔芬呈现阳性的临床反应,可考虑使用本品。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用法用量

阿那曲唑片: 1、成人(包括老年人):口服,每日1次,每次1片。 2、儿童:本药不推荐儿童服用。 3、肾功能损害:轻度至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不用调整剂量。 4、肝功能损害:轻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不用调整剂量。 5、对于早期乳腺癌,推荐的疗程为5年。

口服:一次1~1.5g(4~6片),一日2~6g(8~24片)。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副作用

本品禁用于以下情况: 1、绝经前妇女。 2、怀孕或哺乳期妇女; 3、严重肾功能损害的病人(肌酐清除率小于20ml/min)。 4、中到重度肝病患者。 5、已知对阿那曲唑或任何组份过敏的患者。 其它含有雌激素的疗法可降低本品之药理作用,所以禁止与本品伍用。合并使用他莫昔芬治疗(见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副作用较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用于绝经后妇女的晚期乳腺癌的治疗。对雌激素受体阴性的病人,若其对他莫昔芬呈现阳性的临床反应,可考虑使用本品。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药理作用

1、一般的不良反应: (1)多见(≥10%)血管系统:潮热,通常为轻到中度。 (2)常见(≥1%,<10%)一般情况:衰弱,通常为轻到中度。肌肉骨骼,结缔组织和骨:关节疼痛/僵直,通常为轻到中度。生殖系统和乳腺:阴道干燥,通常为轻到中度。皮肤和皮下组织:毛发稀疏,通常为轻到中度;皮疹,通常为轻到中度。胃肠道:恶心,通常为轻到中度,腹泻通常为轻到中度。神经系统,头痛,通常为轻到中度。腕管综合征。肝胆系统:碱性磷酸酶,丙氨酸转氨酶和天冬氨酸转氨酶升高。 (3)不常见反应(≥0.1%,<1%)生殖系统和乳腺:阴道出血通常为轻到中度。代谢和营养:厌食,通常为轻到中度;高胆固醇血症通常为轻到中度。胃肠道:呕吐通常为轻到中度。神经系统嗜睡,通常为轻到中度。肝胆系统:γ-GT和胆红素升高;肝炎。 (4)极罕见反应(<0.01%)皮肤和皮下组织: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变态反应包括血管性水肿,荨麻疹和过敏。 2、阴道出血现象偶见报告,主要出现在晚期乳腺癌患者从原有的激素疗法改为本品治疗的前几周。如有持续出血现象,应考虑做进一步的评估。由于本品降低了循环中雌激素的水平,故有可能导致骨密度下降,使部份患者骨折的风险增加。

注意事项

1、尚未在儿童中确定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本品不推荐用于儿童。 2、对于激素状态有怀疑的患者,应通过生化检查的方法确定是否绝经(自然绝经或人工绝经)。 3、本品含乳酸。病人有罕见的半乳糖不耐受症、原发性肠乳糖酶缺乏或葡葡糖-半乳糖吸收不良遗传疾病的不应服用本品。 4、对中度到重度肝功能损害病人或重度肾功能损害的病人(肌酐清除率小于20ml/min),尚无支持本品安全应用的资料。由于本品降低了循环中雌激素的水平,故有可能导致骨密度下降。目前尚无充足资料表明双磷酸盐对由阿那曲唑引起的骨密度下降的作用情况,或作为预防性使用的作用情况。伴有骨质疏松或潜在的骨质疏松风险的妇女,应当在治疗开始以及其后定期的进行正规的骨密度检查,如DEXA扫描。应当在适当的时间开始骨质疏松的治疗或预防,并进行仔细的监测。 5、在ATAC试验中,与接受他莫昔芬治疗的患者相比,有更多接受阿那曲唑治疗的患者报告血清胆固醇升高(阿那曲唑治疗组为9%和他莫昔芬治疗组为3.5%)。 6、运动员慎用。 7、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本品不太可能影响病人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但曾有乏力和嗜睡的报告,在上述症状持续出现于驾车和操作机械时,应特别注意。品不太可能影响病人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但曾有乏力和嗜睡的报告,在上述症状持续出现于驾车和操作机械时,应特别注意。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禁用于孕妇或哺乳期妇女。 9、儿童用药:尚未在儿童中确定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本品不推荐用于儿童。 10、老年用药:参见用法用量。 11、药物过量:目前在意外药物过量方面的经验有限。动物试验证明阿那曲唑的急性毒性很低。临床研究中也进行了不同剂量的研究:在健康男性志愿者中最大单一剂量达60mg,绝经后晚期乳腺癌妇女每日达10mg时仍然可被良好耐受。未得到产生有危及生命症状的单一剂量。本品药物过量无专门解救药,治疗只能对症处理。在处理药物过量时应考虑到同时应用了多种药物的可能性。若病人清醒则可以进行催吐。因本品蛋白结合率较低,故透析可以奏效。应给予一般的支持性监护包括密切观察病人并监测其生命体征。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 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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