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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氧(氧)

医用氧(氧)

非处方药 医保

杭州萧山东南气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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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治疗缺氧症状,如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引起的低氧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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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氧(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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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医用氧(氧)
医用氧(氧)
利巴韦林滴眼液
利巴韦林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生产企业

杭州萧山东南气体有限公司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6756

国药准字H3402231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缺氧症状,如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引起的低氧血症。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用法用量

成人和儿童吸入治疗,根据医嘱调整流量,通常15升/分钟,持续时间视病情而定。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副作用

吸入过量可能导致氧中毒,出现胸痛、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成分

用于治疗缺氧症状,如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引起的低氧血症。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储存于阴凉、通风处;2. 远离火源;3. 避免与易燃物品混存;4. 使用时注意通风;5. 避免高温和强烈震动。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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