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因注射肝素过量所引起的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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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鱼精蛋白。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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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悦康凯悦制药有限公司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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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247 |
国药准字H10980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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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因注射肝素过量所引起的出血。 |
止吐药。用于:1. 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2.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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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注:抗肝素过量,用量与最后1次肝素使用量相当(1mg硫酸鱼精蛋白可中和100单位肝素)。每次不超过5ml(50mg)。缓慢静注。一般以每分钟0.5ml的速度静注,在10分钟内注入量以不超过50mg为度。由于本品自身具有抗凝作用,因此2小时内(即本品作用有效持续时间内)不宜超过100mg。除非另有确凿依据,不得加大剂量。 |
1. 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恩丹西酮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恩丹西酮片8mg,连用5天。 2. 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恩丹西酮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恩丹西酮片8mg,连用5天。 3. 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4. 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前1小时口服片剂8mg,随后每隔8小时口服片剂8mg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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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氨基转移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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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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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人类怀孕期间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对动物试验研究未显示对胚胎期、胎儿期、妊娠期、围产期及产后期有直接或间接害处。然而,由于对动物的研究并不完全能够预示人的反应,故不推荐人在怀孕期特别是妊娠头3个月使用本品。实验显示,本品可由授乳动物乳汁中分泌,故服用本品时暂停母乳喂养。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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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因注射肝素过量所引起的出血。 |
止吐药。用于:1. 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2.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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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可引起心动过缓、胸闷、呼吸困难及血压降低。大多因静注过快所致,系药物直接作用于心肌或周围血管扩张引起,也有肺动脉高压或高血压的报道。 2、注射后有恶心呕吐、面红潮热及倦怠,如作用短暂,毋需治疗。 3、偶有过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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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易破坏,口服无效。禁与碱性物质接触。 2、静脉注射速度过快可致热感、皮肤发红、低血压心动过缓等。 3、注射器具不能带有碱性。 4、本品过敏反应少,但对鱼类过敏者应用时应注意。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心脏病患者慎用;5. 驾驶及操作机械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