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抑郁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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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吗氯贝胺。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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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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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046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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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抑郁症。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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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开始剂量为一次50mg-100mg,一日2-3次。逐渐增加至一日150mg-450mg,高量为一日600mg。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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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躁狂症患者、嗜铬细胞瘤、甲状腺亢进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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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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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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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抑郁症。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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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有轻度恶心、口干、头痛、头晕、出汗、心悸、失眠、体位性低血压等。少见不良反应有过敏性皮疹。偶见意识障碍及肝功能损害。大剂量时可能诱发癫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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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慎用。 2、本品禁止与其他抗抑郁药物同时使用,以避免引起“高5-羟色胺综合症”的危险。 3、使用中枢性镇痛药(度冷丁、可待因、美沙芬)、麻黄碱、伪麻黄碱或苯丙醇氨患者禁用本品。 4、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 5、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6、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心、肝、肾功能。 7、由其他抗抑郁药换用本品,建议停药2周后再开始使用本品;氟西汀应停药5周再开始使用本品。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