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葡萄球菌、链球菌属和肺炎链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鼻窦炎、中耳炎、牙周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非淋球菌性尿道炎、急性软组织感染,亦可用于隐孢子虫病、或作为治疗妊娠妇女弓形体病的选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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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乙酰螺旋霉素。 |
本品每支含红霉素12.5毫克。辅料为:液状石蜡、黄凡士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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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无锡福祈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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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2215 |
国药准字H11021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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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葡萄球菌、链球菌属和肺炎链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鼻窦炎、中耳炎、牙周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非淋球菌性尿道炎、急性软组织感染,亦可用于隐孢子虫病、或作为治疗妊娠妇女弓形体病的选用药物。 |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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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乙酰螺旋霉素胶囊/乙酰螺旋霉素片:?口服。 1、成人剂量:一次0.2-0.3g,一日4次,首次加倍。 2、小儿剂量:每一日按体重20-30mg/kg,分4次服用。 |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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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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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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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葡萄球菌、链球菌属和肺炎链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如咽炎、扁桃体炎、鼻窦炎、中耳炎、牙周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非淋球菌性尿道炎、急性软组织感染,亦可用于隐孢子虫病、或作为治疗妊娠妇女弓形体病的选用药物。 |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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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病人对本品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主要为腹痛、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常发生于大剂量用药时,程度大多轻微,停药后可自行消失。变态反应极少,主要为药疹。未发现肝、肾功能损害及血、尿常规异常。 |
红霉素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对革兰阳性细菌和沙眼衣原体有抗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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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肝胆系统是乙酰螺旋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故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本品。 2、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但乙酰螺旋霉素在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缺乏资料,故应慎用。 3、如有过敏反应,立即停药。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入胎盘,故在孕妇中应用需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应用。尚无资料显示乙酰螺旋霉素是否经乳汁排泄,但由于许多大环内酯类药物可经乳汁排泄,故哺乳期妇女宜慎用本品,如必须应用时应暂停哺乳。 5、儿童用药:6个月以内小儿患者的疗效及安全性尚未确定。 6、老年用药:肝、肾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不需减量应用。 7、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用前应洗净双手。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使用后应拧紧瓶盖,以免污染药品。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