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放射增敏药。适用于对头颈部肿瘤、食管癌、肺癌等实体肿瘤进行放射治疗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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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甘氨双唑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亚叶酸钙。其化学名称为:N-[4-[(2-氨基-5-甲酰基-1,4,5,6,7,8-六氢-4-氧代-6-碟啶基)甲基]氨基]苯甲酰基-L-谷氨酸钙盐五水合物。分子式:C20H21CaN7O7·5H2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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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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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212 |
国药准字H2000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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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放射增敏药。适用于对头颈部肿瘤、食管癌、肺癌等实体肿瘤进行放射治疗的病人。 |
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2.用于预防甲氨蝶呤过量或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3.由叶酸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4.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时,用于治疗晚期结肠癌、直肠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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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按体表面积每次800mg/m2,于放射治疗前加入到100ml生理盐水中充分摇匀后,30分钟内滴完。给药后60分钟内进行放射治疗。建议于放射治疗期间按隔日一次,每周三次用药。 |
1.作为甲氨蝶呤的“解救”疗法,一般采用的剂量为5-15mg(1/3~1片),口服每6-8小时一次,连续2日。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结果控制甲氨蝶呤血药浓度在5×10-8mol/L以下。2.作为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每日口服剂量5-15mg(1/3~1片),视中毒情况而定。3.用于巨幼细胞贫血,每日口服15mg(1片)。4.与氟尿嘧啶合用时,口服20-30mg/m2体表面积,在氟尿嘧啶用药半小时后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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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肝功能、肾功能和心脏功能严重异常者禁用。 |
很少见,偶见皮疹、荨麻疹或哮喘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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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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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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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放射增敏药。适用于对头颈部肿瘤、食管癌、肺癌等实体肿瘤进行放射治疗的病人。 |
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2.用于预防甲氨蝶呤过量或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3.由叶酸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4.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时,用于治疗晚期结肠癌、直肠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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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使用中有时会出现GPT、GOT的轻度升高和心悸、窦性心动过速、轻度ST段改变。偶而出现皮肤瘙痒、皮疹和恶心、呕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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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必须伴随放射治疗使用,单独使用本品无抗癌作用。 2、在使用本品时若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3、使用本品时应注意监测肝功能和心电图变化,特别是肝功能、心脏功能异常者。 4、包装破损或稀释液不澄明者禁止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6、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的临床研究资料。 7、老年用药:参照成人用法与用量,无需调整剂量。 8、药物过量:尚未研究出药物过量的特殊解救方法。如发生此类情况,可按一般药物过量的处理方法解救。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4. 与叶酸拮抗剂同用,应先于后者给药46小时;5. 用药期间应避免饮酒;6. 老年患者应酌情减量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