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放射增敏药。适用于对头颈部肿瘤、食管癌、肺癌等实体肿瘤进行放射治疗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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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甘氨双唑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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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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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212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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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放射增敏药。适用于对头颈部肿瘤、食管癌、肺癌等实体肿瘤进行放射治疗的病人。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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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按体表面积每次800mg/m2,于放射治疗前加入到100ml生理盐水中充分摇匀后,30分钟内滴完。给药后60分钟内进行放射治疗。建议于放射治疗期间按隔日一次,每周三次用药。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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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肝功能、肾功能和心脏功能严重异常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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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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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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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放射增敏药。适用于对头颈部肿瘤、食管癌、肺癌等实体肿瘤进行放射治疗的病人。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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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使用中有时会出现GPT、GOT的轻度升高和心悸、窦性心动过速、轻度ST段改变。偶而出现皮肤瘙痒、皮疹和恶心、呕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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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必须伴随放射治疗使用,单独使用本品无抗癌作用。 2、在使用本品时若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3、使用本品时应注意监测肝功能和心电图变化,特别是肝功能、心脏功能异常者。 4、包装破损或稀释液不澄明者禁止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6、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的临床研究资料。 7、老年用药:参照成人用法与用量,无需调整剂量。 8、药物过量:尚未研究出药物过量的特殊解救方法。如发生此类情况,可按一般药物过量的处理方法解救。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