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放射增敏药。适用于对头颈部肿瘤、食管癌、肺癌等实体肿瘤进行放射治疗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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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甘氨双唑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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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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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212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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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放射增敏药。适用于对头颈部肿瘤、食管癌、肺癌等实体肿瘤进行放射治疗的病人。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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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按体表面积每次800mg/m2,于放射治疗前加入到100ml生理盐水中充分摇匀后,30分钟内滴完。给药后60分钟内进行放射治疗。建议于放射治疗期间按隔日一次,每周三次用药。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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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肝功能、肾功能和心脏功能严重异常者禁用。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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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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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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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放射增敏药。适用于对头颈部肿瘤、食管癌、肺癌等实体肿瘤进行放射治疗的病人。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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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使用中有时会出现GPT、GOT的轻度升高和心悸、窦性心动过速、轻度ST段改变。偶而出现皮肤瘙痒、皮疹和恶心、呕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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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必须伴随放射治疗使用,单独使用本品无抗癌作用。 2、在使用本品时若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3、使用本品时应注意监测肝功能和心电图变化,特别是肝功能、心脏功能异常者。 4、包装破损或稀释液不澄明者禁止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6、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的临床研究资料。 7、老年用药:参照成人用法与用量,无需调整剂量。 8、药物过量:尚未研究出药物过量的特殊解救方法。如发生此类情况,可按一般药物过量的处理方法解救。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