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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马酸喹硫平

富马酸喹硫平

处方药 医保

苏州第四制药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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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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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马酸喹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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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富马酸喹硫平
富马酸喹硫平
卡托普利片
卡托普利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富马酸喹硫平。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托普利。

生产企业

苏州第四制药厂有限公司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0135

国药准字H3102298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高血压;心力衰竭。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 药片应整片吞服,不能掰开、咀嚼或碾碎。与进食与否无关。 1、成人: (1)治疗精神分裂症:一日1次,推荐夜间使用(睡前3-4小时服用)。推荐起始日剂量为300mg。可根据患者个体的疗效和耐受性在日剂量400mg-800mg之间进行剂量滴定。增加剂量最短时间间隔1天,每日剂量增加幅度不得超过300mg。一项在精神分裂症成人患者中进行的本品维持治疗试验表明,在稳定使用本品剂量范围400mg-800mg/日治疗16周的患者中,本品有效推迟了疾病复发时间。定期对患者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维持治疗,以及维持治疗所需的适宜剂量。 (2)从富马酸喹硫平片改用本品:目前使用富马酸喹硫平片治疗的患者可改用本品,每日1次,每日总剂量相同。可能需要根据患者的个体情况调整剂量。 (3)停药后重新开始治疗:尽管目前尚没有数据具体说明关于重新开始治疗的问题,对于本品停用1周以上且欲重新开始治疗的患者,建议遵循初始给药方案。如果本品停用时间不超过1周,可不必从初始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而是重新开始维持剂量。 2、老年患者:与其他抗精神病药物一样,本品慎用于老年患者,尤其在开始用药时。老年患者的滴定速度和每日治疗剂量应低于年轻患者。与年轻患者相比,老年患者的喹硫平平均血浆清除率降低了30%-50%。老年患者的起始剂量应为50mg/日。根据个体疗效和耐受性,可以将剂量逐日增加50mg,直至有效剂量。 3、儿童和青少年:本品在中国未被批准用于治疗18岁以下的患者。 4、肾功能损伤: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用药剂量。本品在有肾功能损伤的患者中应用的临床经验有限。 5、肝功能损伤:喹硫平在肝脏中广泛代谢。肝功能损伤的患者的血药浓度可能会升高,可能需要对剂量进行调整。已知有肝功能损伤的患者的起始剂量应为50mg/日。根据个体疗效和耐受性,可以将剂量逐日增加50mg,直至有效剂量。 富马酸喹硫平片: 口服,每日总剂量分为2次,饭前或饭后服用。 1、成人:治疗初期的日总剂量为:第一日50mg,第二日100mg,第三日200mg,第四日300mg。从第四日以后,将剂量逐渐增加到有效剂量范围,一般为每日300-450mg。可根据患者的临床反应和耐受性将剂量调整为每日150-750mg。 2、老年患者:与其它抗精神病药物一样,本品慎用于老年患者,尤其在开始用药时。老年患者的起始剂量应为每日25mg。随后每日以25-50mg的幅度增至有效剂量,但有效剂量可能较一般年轻患者低。 3、肾脏和肝脏损害患者:口服喹硫平后的清除率在肾脏和肝脏损害的患者中下降约25%。喹硫平在肝脏中代谢广泛,因此应慎用于肝脏损害的患者。对肾脏或肝脏损害的患者,本品的起始剂量应为每日25mg。随后每日以25-50mg的幅度增至有效剂量。或遵医嘱。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予以调整。 1.成人常用量 (1)高血压,口服,1次12.5 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 mg,每日2-3次。疗效不满意可加用其他降压药。 (2)心力衰竭,开始1次口服12.5 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 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患者,初始剂量6.25 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 2.小儿常用量 降压或治疗心力衰竭,按体重0.3 mg/kg,每日3次,必要时每隔8-24小时增加0.3 mg/kg,求得最低有效量。

副作用

禁用于对本品的任何成份过敏的病人。

较常见的有: 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 心悸,心动过速,胸痛。 咳嗽。 味觉迟钝。 较少见的有: 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 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 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四肢,也可引起舌、声门或喉血管性水肿,应予警惕。 心率快而不齐。 面部潮红或苍白。 少见的有: 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伴有肾衰者应加强警惕,同服别嘌呤醇可增加此种危险。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能通过胎盘,可危害胎儿,检出怀孕应立即停用本品。2.本品可排入乳汁,其浓度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故授乳妇女应用必须权衡利弊。儿童用药:曾有报告本品用于婴儿可引起血压过度与持久降低伴少尿与抽搐,故应用本品仅限于其他降压治疗无效者。老年用药:老年人对降压作用敏感,应用本品须酌减剂量。

成分

本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高血压;心力衰竭。

药理作用

1、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口干,心动过速、便秘、头昏或昏厥、肝功能异常、体重增加、嗜睡、静坐不能、失眠、兴奋或激越、视物模糊、血压下降、肌紧张、震颤、活动减退、乏力、头痛、鼻塞、皮肤症状(按临床研究中发生率高低排列)。 2、国外文献报道,与富马酸喹硫平有剂量依赖性的不良反应为消化不良、腹痛、体重增加。实验室检查发现无症状的ALT增高与应用喹硫平有关。在与安慰剂对照的临床试验中还观察到以下不良事件,虽然这些不良事件是在接受富马酸喹硫平的治疗时出现的,但并非一定是由药物所致。 3、全身:头痛、衰弱、腹痛、背痛、发热、胸痛、周围性水肿、多汗。 4、心血管系统:心悸、高血压、晕厥。 5、消化系统:消化不良、腹泻、GGT增加、厌食。 6、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嗜酸细胞增多。 7、代谢和营养障碍:ALT升高、AST升高、体重增加。 8、肌肉骨骼系统:肌肉疼痛、肌张力增高。 9、神经系统:困倦、焦虑、构词障碍、抽搐。 10、呼吸系统:鼻炎。 11、皮肤和附件:皮疹、皮肤干燥。 12、特殊感觉:耳痛。 13、泌尿生殖系统:尿道感染。 14、与其它抗精神病药物一样,富马酸喹硫平也可能在治疗的前几周引起轻度体重增加,并易于在开始的剂量增加过程中发生直立性低血压、心悸,甚至有可能出现昏厥。有极少数病人还可发生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症。有少数病人治疗过程中曾观察到有非空腹状态下血清甘油三酯和总胆固醇水平轻微升高的现象。富马酸喹硫平治疗第2-4周仍伴有轻微的与剂量有关的甲状腺激素水平下降,尤其是总T4和游离T4,在长期治疗过程中未见进一步下降,TSH未出现具有临床意义的改变。总T4和游离T4的改变可在停药后恢复,与疗程无关。与其它抗精神病的药物一样,富马酸喹硫平可导致Q-Tc间期延长。

注意事项

1、由于本品经肝脏代谢,因此,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慎用。如需使用本品治疗的病人应注意剂量的选择,并监测肝功能情况。 2、本品应慎用于已知有心血管疾病、脑血管疾病或其它有低血压倾向的病人。富马酸喹硫平可能会导致直立性低血压,尤其是在最初的加药期:在老年患者中上述现象较年轻患者多见。如在剂量递增过程中出现低血压,应返回至前一较低的剂量。 3、服用本品的患者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 4、与其它抗精神病药物一样,当本品用于治疗有抽搐病史的患者时应慎用。 5、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会伴发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症征。临床表现包括高热、精神状态改变、肌肉强直、植物神经功能紊乱、肌酸磷酸激酶活性增加、横纹肌溶解和急性肾功能衰竭,若使用本品治疗的过程中出现此种情况,应停用本品并给予适当的治疗。 6、与其它抗精神病药物一样,长期服用本品治疗也有导致迟发性运动障碍的可能性,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的体征和症状,应考虑减少本品剂量或停用。 7、在接受长期富马酸喹硫平治疗的患者中,发现有晶体的变化,但其与使用本品的因果关系尚不确定。患者在初次接受本品前应对晶体进行检查,并在长期的治疗中每半年复查一次。 8、使用本品的患者,可能会出现认知和运动功能损伤,因此会影响其判断、思考和运动机能,应避免驾驶摩托车(包括汽车)或操作具危险性的机械。抗精神病药物能引起体温下降,虽然此症状尚未在本品的使用中出现,但服用本品者应注意避免剧烈运动、高温、合用抗副交感神经作用的药物或发生脱水。 9、抗精神病药物能引起食道功能障碍和误吸,具有吸入性肺炎危险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10、在临床试验中,使用本品不伴发持久性Q-Tc间期延长,但与其它抗精神病药物一样,如果将本品与其它己知会延长Q-Tc间期的药物合用时应当谨慎,尤其是用于老年人时。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用于人类妊娠时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因此,只有在获益大于潜在危险的情况下喹硫平才能用于妊娠中的患者。本品在人类乳汁中的排泄情况尚不清楚。哺乳妇女若用喹硫平应劝其在服药期间中断哺乳。 12、儿童用药:对本品用于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进行评价。 13、老年用药:由于老年患者口服喹硫平的清除率较成年患者下降40%,因此需调整口服剂量。 14、药物过量:在临床试验中,对于本品过量的经验不多,有人曾服用超过10g喹硫平,未致死,而且病人完全恢复,无后遗症。药物过量后出现的症状和体征是该药己知药理学作用的增强,即困倦和镇静,心悸和低血压。喹硫平无特异性解毒剂,遇到严重中毒的病人,应考虑是由于多种药物作用的可能,应按照药物过量处理的一般原则进行治疗。并采取积极的监护措施,包括开放气道,保证适当的氧气供应和呼吸通畅,监测和维持心血管系统功能。应采取严密的医疗监护和监测,直到病人恢复。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 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 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 (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 (2)骨髓抑制。 (3)脑动脉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 (4)血钾过高。 (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 (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 (7)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 4.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 (1)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3个月每2周一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 (2)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 5.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若须同时用利尿药,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剂。 6.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 7.用本品时若白细胞计数过低,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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