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轻型复发性口腔溃疡心脾积热证,症见口腔粘膜反复溃疡,灼热疼痛,口渴,口臭,舌红苔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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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苦地丁、地黄、板蓝根、紫草、金银花、淡竹叶、干蛇胆、百合、细辛。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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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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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23033 |
国药准字H1094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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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轻型复发性口腔溃疡心脾积热证,症见口腔粘膜反复溃疡,灼热疼痛,口渴,口臭,舌红苔黄等。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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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疗程为5天。 |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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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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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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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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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轻型复发性口腔溃疡心脾积热证,症见口腔粘膜反复溃疡,灼热疼痛,口渴,口臭,舌红苔黄等。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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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轻度和中度胃部不适,继续用药消失,判断可能与试验药物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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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