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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儿康颗粒

乐儿康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苏州华仁太医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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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小儿食欲不振,营养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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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儿康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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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乐儿康颗粒
乐儿康颗粒
消炎利胆片
消炎利胆片
主要成分

党参、太子参、黄芪、山药、薏苡仁、茯苓、制何首乌、麦冬、山查(焦)、陈皮、麦芽(炒)、桑枝、大枣。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生产企业

苏州华仁太医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90861

国药准字Z440231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小儿食欲不振,营养不良。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1岁-2岁一次2.5g,2岁以上一次5g。一日2-3次。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小儿食欲不振,营养不良。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三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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