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后脑血管痉挛引起的缺血性神经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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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尼莫地平。 |
每片含地高辛0.25mg。化学名:3β-[[O-2,6-二脱氧-β-D-核-己吡喃糖基-(1→4)-O-2 分子式:C41H64O14 分子量:78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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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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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539 |
国药准字H31020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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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后脑血管痉挛引起的缺血性神经损伤。 |
1.用于高血压、瓣膜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等急性和慢性心功能不全。尤其适用于伴有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颤动的心功能不全;对于肺源性心脏病、心肌严重缺血、活动性心肌炎及心外因素如严重贫血、甲状腺功能低下及维生素B1缺乏症的心功能不全疗效差;2.用于控制伴有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颤动、心房扑动患者的心室率及室上性心动过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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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取注射用尼莫地平4mg,用适量5%葡萄糖或葡萄糖生理盐水溶解。注入250ml或500ml5%葡萄糖或葡萄糖生理盐水中,混合均匀后避免阳光直射并立即静脉滴注。体重估计低于70kg或血压不稳定的病人,治疗开始的2h可按照每小时0.5mg尼莫地平给药。如果耐受性良好尤其血压无明显下降时,2h后,剂量可增至1mg尼莫地平。体重估计大于70kg,剂量宜从每小时1mg尼莫地平开始。2h后如无不适可增至2mg。 2、对于发生不良反应的患者,有必要降低剂量或停止治疗。严重肝功能不良,尤其是肝硬化,由于首过容积的减少和代谢清除率的下降,导致尼莫地平的生物利用度的升高,疗效和副作用,尤其是血压下降,就会更明显。在这种情况下,根据血压下降情况适当地减量,如有必要,也应考虑中断治疗。严禁将注射用尼莫地平加入其它输液瓶或输液袋中,严禁与其它药物混合。麻醉、外科手术、血管造影术中应连续给予注射用尼莫地平。用药疗程: (1)预防性用药静脉治疗应在出血后4天内开始,并在血管痉挛最大危险期连续给药,即直至蛛网膜下腔出血后的10-14天。如果在预防性应用尼莫地平期间,经外科手术去除出血原因,应继续用静脉输注本品治疗,至少持续至术后第5天。静脉输注治疗结束后,建议继续口服尼莫地平片7天,每隔4小时服用一次(一次60mg,每天6次)。 (2)治疗性用药如果蛛网膜下腔出血后已经出现血管痉挛引起的缺血性神经功能紊乱,治疗应尽早开始,并应持续至少5天,最长14天。其后建议口服尼莫地平片7天,每隔4小时服用一次(一次60mg,每天6次)。如果在使用注射用尼莫地平预防或治疗期间,出血灶已经外科手术治疗,手术后继续应用本品治疗至少5天。 ①脑池滴注:将新配制的尼莫地平稀释液(取本品加灭菌注射用水制成0.2mg/ml的溶液,取该溶液1ml加19ml格林氏液)加温至与血液温度相同后于手术中脑池滴注,尼莫地平稀释液配制后必须立即使用。 ②不相容性:由于注射用尼莫地平中的活性成份易被聚氯乙烯(PVC)吸收,所以在输注尼莫地平时仅允许使用聚乙烯(PE)输液管。注射用尼莫地平的活性成份有轻微的光敏感性,应避免在阳光直射下使用。如果输液过程不可避免暴露于阳光下,应采用黑色、棕色、或红色的玻璃注射器及输液管,或用不透光材料将输液泵和输液管包裹或遵医嘱。但如果在散射性日光或人工光源下,使用本品10小时内不必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 |
1.成人常用量,口服: 常用0.125~0.5mg(即1/2片~2片),每日一次,7天可达稳态血药浓度;若达快速负荷量,可每6~8小时给药0.25mg(1片),总剂量0.75~1.25mg/日(每日3片~5片):维持量,每日一次0.125~0.5mg(每日1次,每次1/2片~2片)。 2.小儿常用量,口服: 本品总量,早产儿0.02~0.03mg/kg;1月以下新生儿,0.03~0.04mg/kg:1月~2岁,0.05~0.06mg/kg;2~5岁,0.03~0.04mg/kg;5~10岁,0.02~0.035mg/kg;10岁或10岁以上,照成人常用量:本品总量分3次或每6~8小时给予。维持量为总量的1/5~1/3,分2次,每12小时1次或每日1次。在小婴幼儿(尤其早产儿)需仔细滴定剂量和密切监测血药浓度和心电图。近年通过研究证明,地高辛逐日给予一定剂量,经6~7天能在体内达到稳定的浓度而发挥全效作用,因此,病情不急而又易中毒着者,可逐日按5.5g/kg给药,也能获得满意的治疗效果,并能减少中毒发生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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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脑水肿和颅内压增高者禁用。 |
1.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促心律失常作用﹑胃纳不佳或恶心﹑呕吐(刺激延髓中枢)﹑下腹痛﹑异常的无力﹑软弱。 2.少见的反应包括:视力模糊或色视,如黄视﹑绿视﹑腹泻﹑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如精神抑郁或错乱。 3.罕见的反应包括:嗜睡﹑头痛及皮疹﹑寻麻疹(过敏反应)。 4.在洋地黄的中毒表现中,促心律失常最重要,最常见者为室性早搏,约占促心律失常不良反应的23%。其次为房室传导阻滞,阵发性或加速性交界性心动过速,阵发性房性心动过速伴房室传导阻滞,室性心动过速﹑窦性停搏﹑心室颤动等。儿童中心律失常比其他反应多见,但室性心律失常比成人少见。新生儿可有P-R间期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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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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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后脑血管痉挛引起的缺血性神经损伤。 |
1.用于高血压、瓣膜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等急性和慢性心功能不全。尤其适用于伴有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颤动的心功能不全;对于肺源性心脏病、心肌严重缺血、活动性心肌炎及心外因素如严重贫血、甲状腺功能低下及维生素B1缺乏症的心功能不全疗效差;2.用于控制伴有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颤动、心房扑动患者的心室率及室上性心动过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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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化系统:恶心,胃肠道不适,腹泻、个别患者有肠梗阻(肠麻痹导致的肠运送障碍),胃肠道出血,肝功能异常,肝炎,黄疸。 2、经系统:头晕,头昏眼花,头痛,虚弱,嗜睡;一些患者可能有中枢兴奋症状,如失眠,多动,兴奋,攻击性和多汗。偶见运动功能亢进,抑郁和神经退化。 3、血管系统:血压下降(尤其是基础血压增高的患者),心率加快(心动过速),期外收缩,心动过缓,心电图异常,心悸,反跳性血管痉挛,高血压,充血性心衰。 4、血液系统:极个别患者出现血小板减少症,贫血,血肿,弥漫先血管内凝血,深静脉血栓形成。 5、吸系统:呼吸困难,喘息。 6、局部反应:静脉炎(高浓度外周血管输注时)。 7、其他:皮疹,暖热感,皮肤发红,外周水肿,肌痛/痉挛;痤疮,瘙痒,潮红,苯妥英毒性。 8、对实验室参数的影响:可有转氨酶,碱性磷酸酶及γ-GT升高,血清尿素氮和/或肌酐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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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低血压患者(收缩压低于100mmHg)慎用。 2、由于尼莫地平的活性成分可被聚录乙烯(PVC)吸收,所以输注尼莫地平时仅允许使用聚乙烯(PE)输液管。 3、本品对光不稳定,使用时应避光。 4、肝功能受损者应慎用。 5、本品可引起血压的降低。在高血压合并蛛网膜下腔出血或脑卒中患者中,应注意减少或暂停降压药物,或减少本品的用药剂量。 6、可产生假性肠梗阻,表现为腹胀,肠鸣音减弱。当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当减少用药剂量并保持观察。 7、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8、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9、请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10、超过保质期的药物严禁使用。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尼莫地平注射液对人的生殖毒性尚无研究,拟在妊娠期使用本品时,必须依患者病情仔细权衡利弊。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停止授乳。 12、儿童用药:尚缺乏本品儿童用药的研究和文献资料,不推荐儿童使用本品。 13、老年用药:尚缺乏老年患者使用本品的研究资料。老年患者使用本品可参考[用法用量]和其它项下内容或遵医嘱。 14、药物过量:急性药物过量的症状有面部潮红,血压明显下降,心动过速或心动过缓,胃肠道不适和恶心等。急性药物过量时必须立即停药。如果血压明显下降,可静脉给予多巴胺或去甲肾上腺素。因无特效解毒剂,对其他副作用的继续治疗应予以对症处理。 |
1.不宜与酸﹑碱类配伍。 2.慎用: 低钾血症;不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高钙血症;甲状腺功能低下;缺血性心脏病;心肌梗死;心肌炎;肾功能损害。 3.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 血压﹑心率及心律;心电图;心功能监测;电解质尤其钾﹑钙﹑镁;肾功能;疑有洋地黄中毒时,应作地高辛血药浓度测定。过量时,由于蓄积性小,-般于停药后1~2天中毒表现可以消退。 4.应用时注意监测地高辛血药浓度。 5.应用本品剂量应个体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