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由敏感的革兰阳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心内膜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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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龙胆、芦荟、熟大黄、黄芩、青黛、天南星(矾炙)、木香、青皮(醋炙)、陈皮、当归、栀子(姜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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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龙润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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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1885 |
国药准字Z2202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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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由敏感的革兰阳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心内膜炎等。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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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一次0.5g,一日4次。儿童:体重2040kg,一次0.25g,一日4次;体重<20kg,一次0.125g,一日4次。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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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服用该药品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血液系统异常,如血小板减少;罕见情况下,可能出现黄疸、肾功能损害。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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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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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治疗由敏感的革兰阳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心内膜炎等。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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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 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1. 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 阴虚火旺、肝火旺盛者慎用;3.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 服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