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痰热清注射液

痰热清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风温肺热痰热阻滞肺证,症见发热、咳嗽、咳痰不爽、咽喉肿痛、口渴、舌红、苔黄;肺炎早期、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以及呼吸道感染属上述症候者。

查看说明书
痰热清注射液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痰热清注射液
痰热清注射液
卡维地洛片
卡维地洛片
主要成分

黄芩、熊胆粉、山羊角、金银花、连翘。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维地洛。化学名称:(±)-1-(9H--咔唑-4--氧基)-3-[2-(2-甲氧基苯氧基乙基)-氨基]-2-丙醇分子式:C24H26N2O4分子量:406.48

生产企业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巨能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30054

国药准字H2000000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风温肺热痰热阻滞肺证,症见发热、咳嗽、咳痰不爽、咽喉肿痛、口渴、舌红、苔黄;肺炎早期、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以及呼吸道感染属上述症候者。

治疗轻、中度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应用。

用法用量

常用量:成人一般一次20ml,重症患者一次可用40ml,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250-500ml,静脉注射,控制滴数每分钟不超过60滴,一日1次;儿童按体重0.3-0.5ml/kg,最高剂量不超过20ml,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100-200ml,静脉注射,控制滴数每分钟30-60滴,一日1次;或遵医嘱。

因存在明显个体差异,用药应遵医嘱。推荐开始剂量为5mg(0.5片),每天二次,两天后可增加至10mg(1片),每天二次,如应用两周后疗效仍不满意,可增至20mg(2片),每天二次,但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40mg(4片)。

副作用

1、对本品或含有黄芩、熊胆粉、山羊角、金银花、连翘制剂有过敏或醇类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肝肾功能衰竭者禁用。 3、严重肺心病伴有心衰者禁用。 4、孕妇、24个月以下婴幼儿禁用。 5、有表寒症者忌用。

高血压: 发生率1%,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乏力,心动过缓,体位性低血压,体位依赖性水肿,下肢水肿,眩晕,失眠,嗜睡,腹痛,腹泻,血小板减少,高脂血症,背痛,病毒感染,鼻炎,咽炎,呼吸困难,泌尿道感染。 发生率>0.1%,<1%:四肢缺血,心动过速,运动功能减退,胆红素尿,转氨酶增高,胸骨下疼痛,水肿,焦虑,睡眠紊乱,抑郁加重,注意力不集中,思维异常,情绪不稳定,哮喘,男性性欲下降,瘙痒,红斑,斑丘疹,光过敏反应,耳鸣,尿频,口干,多汗,低钾,糖尿病,高脂血症,贫血,白细胞减少。 发生率0.1%,但很重要: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束支传导阻滞,心肌缺血,脑血管阻碍,惊厥,偏头痛,神经痛,脱发,剥脱性皮炎,健忘症,胃肠道出血,气管痉挛,肺水肿,听力下降,呼吸性碱中毒,尿素氮增高,高密度脂蛋白下降,全血细胞减少。 心功能不全: 发生率>2%,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多汗,乏力,胸痛,疼痛,水肿,发热,下肢水肿,心动过缓,低血压,晕厥,房室传导阻滞,心绞痛恶化,眩晕,头痛,腹泻,恶心,腹痛,呕吐,血小板减少,体重增加,痛风,尿素氮增加,高脂血症,脱水,高血容量,背痛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人体研究尚不充分,只有卡维地洛对胎儿的有益性大于危险性时,方可用于孕妇。是否分泌入人类的乳汁不清楚,许多其它β受体阻滞剂可分泌入乳汁,以及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如心动过缓,因此通过衡量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确定哺乳妇女应停药或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年龄<18岁者的安全性和疗效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老年与年轻心功能不全患者,高血压之间的疗效和不良事件的发生率无不同。

成分

本品用于风温肺热痰热阻滞肺证,症见发热、咳嗽、咳痰不爽、咽喉肿痛、口渴、舌红、苔黄;肺炎早期、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以及呼吸道感染属上述症候者。

治疗轻、中度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应用。

药理作用

本品偶有过敏反应,可见头晕、恶心、呕吐、全身发红、瘙痒或皮疹。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极其罕见过敏性休克,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5-30分钟:一旦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同时应妥善保留相关药品、患者使用后残存药液及输液用所有器具、采集患者血样并冷藏,以备追溯不良反应产生的原因。 2、本品用于风温肺热病属痰热阻肺证及风热感冒等,对寒痰阻肺和风寒感冒属不对症治疗范畴,故而在临床使用过程中要注意寒热辨证合理应用。 3、稀释溶煤的温度要适宜,确保在输液时药液为室温,一般在20℃-30℃之间为宜。 4、药液稀释倍数不低于1:10(药液:溶媒),稀释后药液必须在4小时内使用。 5、用药前应认真检查药品以及配制后的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盖漏气、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得使用。 6、不得和其它药物混合滴注。 7、如需联合用药,在换药时需先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50m以上)冲洗输液管或更换新的输液器,并应保持一定的时间间隔,以免药物相互作用产生不良反应。 8、该药在输液过程中,液体应经过滤器,若发现有气泡,应减慢滴速。严格拉制输液速度,儿童以80一40离分为直,成年人以30-60滴/分为宜,滴速过快或有渗漏可引起头晕、胸闷或局部疼痛。 9、对老年人、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

1.肝损害卡维地洛治疗罕见轻度肝细胞损害。当出现肝功能障碍的首发症状(如瘙痒、尿色加深、持续食欲缺乏、黄疸、右上腹部压痛、不能解释的“流感样”症状)时,必须进行实验室检查。如果实验室检查证实存在肝损害或黄疸,必须立即停药,不可重复使用。 2.外周血管疾病β受体阻滞剂诱发或加重外周血管疾病患者的动脉血流不足症状。此类患者需小心使用。 3.麻醉和重大手术如果周期性长期使用卡维地洛,当使用对心脏有抑制作用的麻醉剂如乙醚、三甲烯和三氯乙烯时,须加倍小心。 4.糖尿病和低血糖β受体阻滞剂可能掩盖低血糖症状,尤其是心动过速。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可能增强胰岛素引起的低血糖,延迟血糖水平的恢复。易自发性低血糖者或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的糖尿病患者使用卡维地洛时须小心谨慎。 5.甲状腺功能亢进中毒症状β受体阻滞剂可能掩盖甲状腺功能亢进的症状,如心动过速。突然停用b-受体阻滞剂可能加重甲状腺功能亢进的症状或诱发甲状腺危象。 6.因卡维地洛具有β受体阻滞活性,不能突然停药,尤其是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必须1~2周以上逐渐停药。 7.临床试验中卡维地洛可导致心动过缓,当脉搏<55次/分,必须减量。 8.低血压、体

药企入驻申请快捷、曝光率高

填写入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