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治疗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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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托普利。 |
本品每瓶含苄达赖氨酸25毫克。辅料为羟丙甲纤维素、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硫柳汞(汞类化合物,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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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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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262 |
国药准字H19980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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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治疗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 |
适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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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 |
滴眼,一日3次,一次1~2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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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
一过性灼烧感,流泪等反应,但能随着用药时间延长而适应。极少可有吞咽困难,恶心,呕吐,腹泻,流泪,接触性皮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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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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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治疗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 |
适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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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有: (1)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寻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 (2)心悸,心动过速,胸痛。 (3)咳嗽。 (4)味觉迟钝。 2、较少见的有: (1)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逐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 (2)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 (3)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手脚。 (4)心率快而不齐。 (5)面部潮红或苍白。 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 |
本品是醛糖还原酶(AR)抑制剂,文献报道对晶状体AR有抑制作用,所以用苄达赖氨酸(BDZL)滴眼液抑制眼睛中AR的活性,达到预防或治疗白内障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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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 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 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 (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 (2)骨髓抑制。 (3)脑动脉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 (4)血钾过高。 (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 (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 (7)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 4、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 (1)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3个月每2周一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 (2)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 5、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若须同时用利尿药,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剂。若血肌酐在3ml/dl以上者,不能应用本品。 6、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 7、用本品时若白细胞计数过低,暂停用本品,可以恢复。 8、用本品时出现血管神经水肿,应停用本品,迅速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0.3-0.5ml。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能通过胎盘。孕妇吸收ACEI可影响胎儿发育。孕妇禁用。 (2)本品可排入乳汁,其浓度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故授乳妇女应用必须权衡利弊。 10、儿童用药:曾有报告本品用于婴儿可引起血压过度与持久降低伴少尿与抽搐,故应用本品仅限于其他降压治疗无效者。 11、老年用药:老年人对降压作用较敏感,应用本品须酌减剂量。 12、药物过量:逾量可致低血压,应立即停药,并扩容以纠正,在成人还可用血液透析清除。 |
1.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避免污染瓶内眼药水。 2.使用后请控紧瓶盖,以防污染。 3.部分病例出现一过性刺激感,如灼热感、刺痛等,但不影响使用。实验证明本品经冰箱冷藏(4℃左右)后可以降低刺激性的发生率和强度。建议使用时有刺激的患者,将本品放入冰箱冷藏后使用以降低刺激。若发现药水污染或混浊请弃去不用。 4.据报导,一过性刺激的发生率和强度与眼部的其他感染或炎症有关,建议眼部有感染或炎症的白内障患者在使用本品时,最好在医师指导下同时治疗上述眼疾。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