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免疫功能低下、反复呼吸道感染、白细胞减少症和再生障碍性贫血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减轻放、化疗对造血系统的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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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α-甘露聚糖肽。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辅料为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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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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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198 |
国药准字H1096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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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免疫功能低下、反复呼吸道感染、白细胞减少症和再生障碍性贫血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减轻放、化疗对造血系统的副作用。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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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甘露聚糖肽片: 口服,一次5-10mg(1-2片),一日3次,一月一疗程。 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 口服,成人一日2次,一次10ml(一支),4-6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甘露聚糖肽胶囊: 口服。一次5-10mg(1-2粒),一日3次,一个月为一疗程,儿童用量酌减或遵医嘱。 注射用甘露聚糖肽: 静脉滴注、肌内注射或瘤体注射,一次10-20mg,一日1次或隔日1次或遵医嘱,一个月为一疗程,视患者状态可酌量增。 甘露聚糖肽注射液: 1、肌肉注射:一次5-10mg(1-2支),一日1-2次或隔日一次,或遵医嘱。 2、静脉滴注:一次5-10mg(1-2支),加入100ml生理盐水中静脉滴注,每日一次,7日为一疗程。 |
一日4~6次,一次1滴;眼科手术用药:术前3、2、1和0.5小时各滴眼一次,一次1滴。白内障术后24小时开始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二周;角膜屈光术后15分钟即可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三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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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风湿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气管炎悲者禁用,过敏体质者禁用。 |
滴眼有短暂烧灼、刺痛、流泪等,极少数可有结膜充血、视物模糊。不足3%患者可出现乏力、困倦、恶心等全身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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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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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动物致畸研究中,给小鼠用药量至人局部用量的5000倍(20mg/kg/day)),大鼠和兔用至2500倍(10mg/kg/day)),均未发现致畸作用,尽管这些量已经达到对母体和胎儿产生毒性。大鼠母体对双氯芬酸钠的毒性表现为难产,妊娠延长,胎儿体重、生长和成活率下降。已经显示,双氯芬酸钠可透过大鼠和小鼠的胎盘屏障。但目前尚无在人体的研究报告,因此孕妇应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和作用尚未考察。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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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免疫功能低下、反复呼吸道感染、白细胞减少症和再生障碍性贫血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减轻放、化疗对造血系统的副作用。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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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口服制剂: 少数患者有一过性发热,偶见皮疹。 注射剂: 1、过敏反应:皮疹、红斑、风团、寒战、发烧,严重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 2、呼吸系统:胸闷、呼吸困难、有发生呼吸骤停的报告。 3、注射局部: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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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有因过敏反应以及因呼吸骤停而死亡的报告,本品应在医生严密监护并有抢救措施条件下使用,一旦出现过敏反应有关症状,应立即停药,并给予对症及抗过敏治疗。 |
1. 仅供眼部使用;2. 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3. 使用前清洁双手;4. 滴入眼内后闭眼几分钟;5. 如有过敏反应立即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