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硝酸咪康唑、丙酸氯倍他索等。 |
茜草、桃仁、荆芥穗(炭)、蛇蜕、赤芍、当归、白茅根、地肤子、苍耳子、地黄、连翘、金银花、苦地丁、土茯苓、黄柏、皂角刺、桔梗、益母草、苦杏仁(去皮炒)、防风、赤茯苓、白芍、蝉蜕、牛蒡子、牡丹皮、白鲜皮、熟地黄、大黄、忍冬藤、紫草、土贝母、川芎、甘草、白芷、天葵子、紫荆皮、鸡血藤、浮萍、红花。 |
|
| 生产企业 |
福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266 |
国药准字Z4402327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清血解毒,消肿目痒。用于经络不和,温热血燥引起的风疹,湿疹,皮肤刺痒,雀斑粉刺,面赤鼻齄,疮疡肿毒,脚气疥癣,头目眩晕,大便燥结。 |
|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到2次,均匀涂敷于患处。 |
口服,一次20粒,一日2次。 |
|
| 副作用 |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孕妇禁用。 |
|
| 禁忌 |
|
|
|
| 成分 |
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清血解毒,消肿目痒。用于经络不和,温热血燥引起的风疹,湿疹,皮肤刺痒,雀斑粉刺,面赤鼻齄,疮疡肿毒,脚气疥癣,头目眩晕,大便燥结。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 |
1.感冒期间停服。2.风寒症或肺脾气虚证荨麻疹不宜使用。3.月经期或哺乳期慎服。4.忌食鱼虾油腻食品;忌酒、辛辣刺激食物。5体弱慢性腹泻者慎用。6过敏体质者慎用。7如有油脂性成份渗达表面导致外观颜色变化,不影响服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