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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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硝酸咪康唑、丙酸氯倍他索等。 | 本品主要成份醋酸地塞米松C。 | |
| 生产企业 | 福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266 | 国药准字H44020899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本品主要用于过敏性和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慢性湿疹等。 | |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到2次,均匀涂敷于患处。 | 涂患处,一日2~3次。 | |
| 副作用 |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真菌性或病毒性皮肤病禁用,对本药及其他皮质类固醇过敏者禁用。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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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本品主要用于过敏性和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慢性湿疹等。 | |
| 药理作用 | 长期大量使用可继发细菌、真菌感染,局部可发生痤疮、酒渣样皮炎、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并可有瘙痒、色素沉着、颜面红斑、创伤愈合障碍等反应。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 | 1.并发细菌及病毒感染时,应与抗菌药物合用。2.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