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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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硝酸咪康唑、丙酸氯倍他索等。 |
维A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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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福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德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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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266 |
国药准字H20063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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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本品用于寻常痤疮及角化异常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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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到2次,均匀涂敷于患处。 |
外用。寻常痤疮:每晚1次,于睡前将药轻轻涂于患处。银屑病、鱼磷病等皮疹位于遮盖部位的可一日1-3次或遵医嘱。用毕应洗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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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妊娠起初3个月内妇女禁用。急性或亚急性皮炎,湿疹类皮肤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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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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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本品用于寻常痤疮及角化异常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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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外用本品可能会引起皮肤刺激症状,如灼感、红斑及脱屑,可能使皮损更明显,但同时表明药物正在起作用,不是病情的加重。皮肤多半可适应及耐受,刺激现象可逐步消失。若刺激现象持续或加重,可在医师指导下间歇用药,或暂停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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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 |
1本品应远离眼部。2不宜使用于皮肤皱折部位。3用药期间勿用其他可导致皮肤刺激及破损的药物、化妆品或清洁剂,以免加重皮肤反应、导致药物吸收增加及引起系统不良反应。4日光可加重维A酸对皮肤的刺激导致维A酸分解,动物实验提示维A酸可增强紫外线致癌能力,因此本品最宜在晚间及睡前应用,治疗过程应避免日晒,或采用遮光措施。5本品不宜大面积应用,日用量不应超过2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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